黃偉綸:濕地緩衝區可發展 不影響生態下考慮加高發展密度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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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土地供應緊張,近日不少社會聲音將矛頭直指新界濕地緩衝區,要求提高開發該地區的地積比,但環團表明該地帶具高生態價值。發展局局長黃偉綸今日(17日)於立法會指,濕地緩衝區部份能作低密度發展,於不影響生態下,可考慮加高發展密度。

南生圍濕地緩衝區內土地,有發展商早前申請打造長者房屋項目。(資料圖片)

本港於元朗至上水一帶的部份土地劃作濕地保育區,保育區以外500米範圍則劃作濕地緩衝區,以保持濕地保育區的生態環境。現時若需要發展濕地緩衝區內的土地,發展商需要進行生態評估,並只可以用不多於0.4倍上蓋地積比率的低密度發展。

立法會議員劉國勳於立法會上指政府可否打破生態限制,如發展濕地緩衝區。(余俊亮攝)

黃偉綸:濕地緩衝區部份可低密度發展

立法會議員劉國勳於立法會上問到新界土地發展,指有大片農地及魚塘長期荒廢,並指政府可否打破生態限制,如發展濕地緩衝區。發展局局長黃偉綸指,政府發展新界土地時非考慮其是否荒廢,而需要視乎土地面積、基建配套及生態等。他指,零散發展於本港不適用,而濕地緩衝區不是不可以發展,部份可低密度發展,政府於不影響生態下考慮加高發展密度。

新地旗下天水圍Wetland Seasons Park位於濕地緩衝區。(資料圖片)

事實上,新地過往聲稱有住宅項目於濕地緩衝區,包括透過政府賣地所得、發展為「Wetland Seasons Park」,其地積比率達1.5倍。早前已有發展商建議政府應就發展限制「鬆綁」,進一步加高濕地緩衝區發展地積比率。

環團憂與設濕地緩衝區意向背道而馳

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指,該項目非正正於濕地緩衝區內,指發展商不應將其用作於緩衝區內發展的例子。他指,以后海灣地區為例,發展項目的地積比率普遍介乎0.4至0.6倍,並需要符合其他發展條件。他擔心,隨著日後北環線發展,政府將為大規模發展濕地緩衝區鋪路,認為與設立濕地緩衝區的意向背道而馳。他又說,發展商「斬件式」評估個別發展項目的生態影響作用不大,未能顧及當日後多個項目同時發展所帶來的「累積影響」。

發展局局長黃偉綸指,政府發展新界土地時非考慮其是否荒廢,而需要視乎土地面積、基建配套及生態等。(余俊亮攝)

此外,黃偉綸於會上提到運房局正與內地就羅湖口岸發展展開溝通,日後若騰出用地將由發展局作研究。不過,他指由於用地只有4公頃,加上附近仍有鐵路,發展時需要考慮噪音問題。而就香園圍口岸附近用地發展科學園及工業邨,黃偉綸說將於2021年第二季作可行性研究。

現時若發展濕地緩衝區土地,需要進行生態評估,並只可以用不多於0.4倍上蓋地積比率的低密度發展。(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