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交通基金|3月31日接受申請 一文睇清機構是否合申請資格

撰文:鍾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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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於2019年的《施政報告》中,已提出要成立「智慧交通基金」,並已預留了10億元成立,資助與車輛有關的創新科研和應用。運輸署今簡介基金運作,項目最高資助額可達港幣2,000萬元,將於3月31日開始申請,項目範圍包括便利駕駛者出行的車輛有關的大數據分析、車輛防撞技術等。

2010的《財政預算案》預留了10億元成立智慧交通基金,資助與車輛有關的創新科研和應用。(資料圖片 / 張浩維攝)

應用項目資助額最高2,000萬元

基金將於3月31日起接受申請,申請為期5年,而項目期限一般不應超過24個月。研究和應用項目最高可獲2,000萬元資助,純研究項目則可獲最高800萬資助。項目最少須有50%研究活動在香港進行。

(香港01製圖)

引入現有科技到港應用不合資格

基金將於3月31日起開始接受申請,為期5年。申請基金的項目需要針對「便利出行」、「提升路面使用效率」或「改善駕駛安全」。如申請人來自公營界別如大學等,項目可獲最高9成開支的資助;但若為私人企業,就只會獲項目5成開支的資助。而相關項目應在24個月內完成。

而此項基金不會資助是應用現有科技、沒有科研的項目,若項目有受其他公共資助,亦不能再申請基金。

兩項研究項目類別,分別有6項評分標準。(香港01製圖)

運輸署助理署長(技術服務)羅慶新指,未有為研究和應用項目,與純研究項目,兩大類項目可批出的金額訂立比例,亦無就3大範圍研究有任何取向。他強調,會視乎每個項目是否值得取得資助而訂。項目需要在24個月完成,較大型的研究是否就不能申請?羅慶新指,若有些研究效用高,可以考慮「比長啲時間」,又或者建議拆開分期完成。

基金資助的項目,需要讓政府在政府項目無條件使用相關知識產權。羅慶新強調,政府向相關機構購買產品和服務仍要付費,只是需免去知識產權的費用。而基金亦要求參與項目須有50%的研究活動在港舉行。

有興趣參與的機構提交申請後,會由香港生產力促進局擔任的秘書處初步甄選及評審申請,之後會交到由運輸署副署長(策劃及技術服務)任主席的管理委員會審核和批准申請。

羅慶新指,該委員會內會有運房局及運輸署代表,亦會有資科辦及創科辦代表,其他5位非官方成員名單如下︰

●前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行政總裁周憲本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

●香港汽車會會長李耀培

●科大極智慧城市中心主任羅康錦

●香港大學土木工程系講座教授黃仕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