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婆疑墮契女6000萬騙局 兩男被指有份參與罪成 契女已潛逃
七旬富婆稱因離婚獲2億資產,但遭一名包裝成「金融才女」的「契女」誘騙投資,並被騙逾6000萬元案,兩名涉在騙局中曾扮金管局職員,及曾陪富婆到銀行取本票的男子,否認欺詐及洗黑錢罪,他們在高等法院經審後,陪審團今早(7日)在高等法院退庭商議,裁定首被告欺詐罪成,次被告則欺詐罪脫,二人所涉的洗黑錢罪均罪成,二人還押至3月24日求情及判刑。庭上透露,法庭已向「契女」范佩韻發拘捕令,法官郭啟安今頒令充公其10萬元保釋金。據悉,范在本案處理「案中案」階段起缺席聆訊至今。
兩名男被告:伍超光(54歲,物業管理)和鄭德起(53歲,文員),兩人被指是「契女」范佩韻的同黨。兩人共同被控2項欺詐和1項洗黑錢罪,指他們詐騙楊少蓉195萬元,和清洗1.4萬黑錢。伍另被控1項欺詐罪,指他詐騙楊50萬美元,鄭則另被控3項洗黑錢罪,指他清洗53.7萬黑錢。兩人涉及的7項控罪,控罪時間介乎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案件由法官郭啟安審理,設2男5女陪審團。
范稱會替楊投資
控方案情指,現年77歲的女事主楊少蓉,於2014年5月透過朋友介紹認識范佩韻,朋友指范「好叻」,懂得金融。楊和范認識不久,便以「契媽」和「契女」相稱,兩人相識約1至2星期後,楊已到范於上環的辦公室,並簽下多份文件,范稱會替楊投資,但控方指,該文件並無提及過投資。
范用楊的錢買保時捷
范起初向楊指,只要把款項存放入楊的滙豐銀行戶口,交易員便會自行操作,令楊獲利。楊因此把1100萬美元存入該戶口。其後,范建議楊投資歐洲酒店項目,楊因此多次把款項轉至范相關公司的戶口。至2015年7至8月時,范已收取楊合共500萬美元,她把錢花在與投資無關的事,包括買了兩輛保時捷。楊又曾應范要求飛往倫敦與交易員開會。
兩被告被指扮演不同角色
楊後來問范取回利潤時,范出示金管局的信件,要楊先支付款項回報。范找來首被告伍超光冒充金管局職員,次被告鄭德起則擔任范3間公司的公司秘書,在范遊說楊投資時,鄭會陪同楊到銀行拿取本票。
范還柙後向楊訛稱患癌在英求醫
及至2017年約8月,范因涉及另一官司被羈押,開始沒有露面。鄭告知楊,范因癌症而在英國留醫,並把范撰寫的信件給予楊。范在信中稱剛完成子宮癌手術,着楊和金管局合作。
楊透露離婚而獲2億資產
楊婦在庭上稱,她與丈夫離婚後獲分約2億元資產,范遊說她投資private placement program(私人配售項目),提到楊將錢放在銀行便可以分錢。范更帶楊上律師樓了解,律師說合法和行得通。楊表示,她當時離了婚加上兩名女兒身在英國,范聲稱12歲「冇咗阿媽」,想自己做「契媽」,她遂信了范,楊承認:「我就係傻囉。」楊指,她與范是基於「一個信字」,因其時她獨力應付離婚訴訟,范在身邊陪伴,故她很信任范,哽咽道:「我從來冇懷疑過佢呃我。」
楊稱不諳英文無問投資細節
楊又指,她不諳英文,沒有問過投資細節,簽署文件時一知半解,她自覺是「掹車邊」合資,故配合范行事。楊表示她與范簽了保密協議,如有損失楊須賠償。
楊指伍曾自稱金管局職員
楊稱,她在2016年表示想退出該投資計劃,范便稱:「啲錢到咗。」並安排楊會見伍。當時伍自稱金管局職員,要求楊開聯名戶口以收取利潤及交稅,伍亦展示一些證書。
案件編號:HCCC 14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