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墮6000萬騙局 七旬婦稱離婚獲分2億 錯信契女自認「係傻囉」
七旬離婚富婆2014年認識一名「金融才女」並視之為「契女」,富婆將逾6000萬元交託對方投資,對方卻用來買跑車等。兩名涉參與騙案的男子否認欺詐和洗黑錢共7罪,案件今(18日)在高等法院續審。涉案事主作供,她離婚後獲分前夫約2億元資產,認識契女後被遊說投資Private Placement Program(PPP),楊自言不懂甚麼是PPP,指契女自稱12歲「冇咗阿媽」想楊當「契媽」,楊遂相信對方,自認「我就係傻囉」。
兩名被告:伍超光(54歲,物業管理)和鄭德起(53歲,文員),涉與騙局有關。兩人共同被控2項欺詐和1項洗黑錢罪,指他們詐騙楊少蓉195萬元,和清洗1.4萬黑錢。伍另被控1項欺詐罪,指他詐騙楊50萬美元,鄭則另被控3項洗黑錢罪,指他清洗53.7萬黑錢。兩人涉及的7項控罪,控罪時間介乎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
事主作供透露 和丈夫離婚後 分得2億元資產
78歲事主楊少蓉今出庭作供,透露她在內地出生,中五教育程度,在內地曾耕田及在門診工作。楊與丈夫於1978年來港定居,丈夫從事廣告行業,楊則照顧兩女兒,兩女其後赴英留學,楊亦曾在英國生活約10年。及至2009年,丈夫提出離婚,楊從中分得約2億元資產,楊離婚後於寶馬山的寓所獨居,兩名女兒則在英國生活。
2014年5月,楊經從事保險經紀的朋友介紹,認識范佩韻(Margret),對方自稱在滙豐銀行工作,認識很多高層,提到將錢放在銀行便可以分錢。范其後帶楊上律師樓了解,律師說合法和行得通。范又稱,須審查楊的資金是否黑錢,楊遂將獲分資產的文件交給范。其後,范遊說楊投資Private Placement Program(PPP),由交易員操作資金。楊同年6月將1100萬美元存在自己的匯豐銀行戶口。楊庭上自言,自己不懂甚麼是PPP亦不諳投資,「我淨係鍾意買樓」。
事主稱從未懷疑過「契女」 「佢講咩我就會信」
被問到范有否透露PPP回報時,楊稱不清楚。法官疑惑,楊是否沒有興趣知道回報率,楊回答她只是「搭Margret單」、「掹裙邊」,又謂她與范簽了保密協議,如有損失楊須賠償。
楊直言,自己當時離了婚加上兩名女兒身在英國,范聲稱12歲「冇咗阿媽」,想自己做「契媽」,她遂信了范,楊承認「我就係傻囉」。
楊稱,她曾托人將5萬美元交給范,事後才知道款項被轉到范任董事的公司。楊又曾將100萬美元交給范投資德國及法國酒店。楊承認她不清楚資金去向,因為范要她配合並不准她與他人商量。楊直言從未懷疑過范,「佢講咩我就會信。冇話去懷疑人,我冇呢種思維」。
案件明續。
案件編號:HCCC 14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