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涉迷暈3女 被告稱被上司打至眼鏡飛脫 為保飯碗假認易服癖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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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涉迷暈3女子案今(17日)續審。被告今被裁定表證成立後出庭自辯,他稱曾在酒店遭一男一女上司質問是否曾對女事主下藥,他指上司如「審問」之餘,女上司更曾打他8至10下至眼鏡飛脫。他認為眾人已認定他下藥,自覺有理說不清,為保飯碗,決定繼續作假招認,虛構有易服癖和服食安眠藥習慣,更特別上網搜尋相關資料,並認趁事主暈了後為她換了3套衣服。

被告潘迪偉(43歲,商人),曾在直銷公司Nu Skin工作。他否認3項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施用毒藥或其他殘害性物品或有害物品。控罪指他於2013年至2015年間,在廣播道柏苑某單位分別非法及惡意向3名女子施用催眠藥,意圖使她們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3名女事主分別姓歐、何及周。

被告潘迪偉否認迷暈3女子。(陳曉欣攝)

回公司討論業務遭男女上司質問

潘今出庭自辯,指他在2015年7月初應同事要求,到天后一間酒店討論公司業務事宜。其間,潘的男上司Garmin和女上司Germina突然出現,Germina質問潘與周姓事主到深圳公幹時,是否曾入周的房間給蔘茶周喝,問潘是否在茶裏下了藥,以致周喝完記不起事情。

沒回答被指默認 求其稱經濟困難

潘供稱,他曾給蔘茶周喝以解酒,但他不知道上司所指的藥是中藥抑或何物,故沒有回答。他指女上司Germina便指他:「唔出聲即係默認。」潘稱他便「求其」解釋家庭有經濟困難,壓力很大,他有喝酒和食藥,承認曾給蔘茶周喝,但不知道為何周會說失去記憶。

稱遭女上司大力打了8至10下

潘憶述,Germina隨即發怒,並問他:「知唔知自己犯咗刑事罪?」又很大力地打了潘8至10下,令他眼鏡飛脫到枱面。此外,Garmin稱何姓事主和潘妻的弟媳亦曾到潘家留宿後頭暈,問潘為何會那樣,潘稱他沒有給兩人飲料。最終,上司著潘2日後向事主解釋,此前不得接觸事主。

自覺有理說不清決定繼續假招認

潘形容,上司質問他時有如「審犯」,好像認定他有落藥。潘當晚與妻子商量後,認為已是有理說不清,故決定作假招認,他又在網上論壇搜尋了易服癖和安眠藥的資料,翌日致電Garmin解釋。

為保飯碗虛構有易服癖

潘憶述,Garmin在通話中叫他說真話,如果事主原諒他,可能不用報警。潘為保飯碗而虛構他有易服癖和服安眠藥習慣,及他曾為事主換了3套衣服。

案件編號:DCCC 8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