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健通修例|社協及醫療界支持 關注怎處理境外醫療機構外泄資料

撰文:任葆穎 何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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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19日)公布,《2025年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修訂)條例草案》將於周五(21日)刊憲,修訂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現有法律框架,包括賦權醫務衞生局局長可要求指明醫護機構,將病人資料存入醫健通戶口,若不執行可被起訴;允許獲認可的內地等非香港醫護提供者和公共健康紀錄系統,可在醫健通提供和取覽電子健康紀錄等。

關注病人權益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支持修例,認為跨境支援的修訂主要處理北上求醫的情況,料可減省行政程序,整合醫療紀錄。不過他認為政府有責任解釋,倘境外醫療機構發生資料泄漏事件,港府會如何處理。

香港醫學會會長鄭志文認為醫護人員只需將比較重要且不繁複的病人資料,上傳至醫健通則可,毋須將所有資料上傳;他也關注私隱問題,認為應做好宣傳教育,讓病人知道自己「有權不授權」。立法會醫療衞生界議員林哲玄表示歡迎,境外醫生既可閱覽病人在港的醫療紀錄,亦可上載當地診治資料,大大便利港人境外治病。

政府今日(19日)公布,《2025年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修訂)條例草案》將於周五(21日)刊憲,修訂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醫健通)現有法律框架。(資料圖片/江麗盈攝)

倘境外醫生沒上傳資料 港府無法以法律方式追究

政府今日公布《2025年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修訂)條例草案》,將於周五(21日)刊憲,修訂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醫健通)現有法律框架,包括更改「同意」的劃分方法,亦會賦權醫務衞生局局長可要求指明醫護機構,將病人資料存入醫健通戶口,若不執行可被起訴;增加可取覽醫健通健康資料的醫護專業人員類別;支援市民跨境醫療需求,擬允許獲認可的「非香港醫護提供者和公共健康紀錄系統」,例如「長者醫療券大灣區試點計劃」下的服務提供者,可在醫健通提供和取覽電子健康紀錄。

醫衞局副秘書長許澤森表示,若境外私家醫生等醫護提供者,沒將病人資料上傳至醫健通,港府不可能以法律方式追究,只可透過機構和政府之間合作處理。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認為,跨境支援的修訂主要處理北上求醫的情況,認為可減省行政程序,整合醫療紀錄。(資料圖片/黃浩謙攝)

社區組織協會:倘境外發生私隱泄漏事故 冀港府解釋如何處理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表示支持修例,認為既可減省行政程序,整合醫療紀錄,亦讓病人私隱受到保障,讓其知道哪個醫療機曾取覽其資料。他說:「如果病人經過評估,(醫生)更加專業咁知道病人問題係邊,邊啲治療有效、邊啲無效,處理上會更加精準。」

對於今次修例支援跨境求醫的需求,他估計主要處理北上求醫的情況,並解釋現時病人在境外求醫的程序繁複,要先從醫健通下載資料,供當地醫生覽閱,其後將該次診斷的資料再下載到手機作紀錄,操作不利於長者。

他認為今次修例提供法律基礎,讓境外機構將資料在醫健通存放及覽閱。不過他認為政府有責任解釋,倘境外醫療機構發生私隱泄漏事故,港府會如何處理。

香港醫學會會長鄭志文關注私隱問題,認為應做好宣傳教育,讓病人知道自己「有權不授權」。(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僅0.3%私營醫護供者將資料上傳醫健通 醫學會料宣傳不足

現時只有0.3%私營醫護提供者將病人資料上傳至醫健通戶口,彭鴻昌估計現時因部份醫生仍在手寫病歷紀錄,而部份醫生也基於不同考慮而不願上載紀錄,因此只有少部份私營機構有上傳資料到醫健通,他期望今次修例會推動更多私營機構參與。

香港醫學會會長鄭志文估計因政府宣傳教育不足,且亦沒規定私營醫療機構必須要上傳資料,部份診所系統更沒連接至醫健通,故私營醫護上傳的比例較少。

醫學會:做好宣傳教育保障病人私隱 提醒病人「有權不授權」

鄭志文認為,醫護人員只需將比較重要且不繁複的病人資料,上傳至醫健通則可,包括藥物敏感、特殊病情如失智症等資料;毋須將所有資料上傳,「將所有資料完全輸入係行唔通......下一步落實要傾係(資料庫)想要啲咩、點樣擺,係好重要。」

他又認為應做好宣傳教育保障病人私隱,特別是長者或不諳使用科技程式的人,讓他們知道可以授權甚麼人取覽其個人資料,以及讓其知道「病人有權不授權」。他期望港府與業界討論執行細節。

立法會醫療衞生界議員林哲玄歡迎《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修訂)條例草案》刊憲,指將大大便利港人境外治病。(何夏怡攝)

林哲玄指修例將便利港人境外醫病 應助醫護使用、解決兼容

立法會醫療衞生界議員林哲玄表示歡迎,指草案為境外使用個人病歷紀錄提供法例框架,境外醫生既可閱覽病人在港的醫療紀錄,亦可上載當地診治資料,大大便利港人境外治病。他又提醒,有必要為部份不用電子系統的前線醫護提供協助,及解決醫健通與電腦系統的兼容問題。

《條例草案》亦提出要在醫健通發出具電子證書效力的文件,包括醫學證明文件以及藥物處方。林哲玄認為,具有電子證書效力的文件可增加文書的可信性和追索性,且電子處方也比手寫處方清楚和準確。

他又提醒醫護人員有責任在醫健通上載病人正在服用藥物、藥物過敏史、醫療警示等資料,但要注意協助部份不用電子系統的醫生,及考慮用的電腦系統與醫健通的兼容的技術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