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習督察涉非禮 女學警步操訓練俯身綁鞋帶 遭被告從後掃臀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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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男見習督察2023年至2024年涉在警察學院及元朗警署,非禮及襲擊3名女警案今(7日)續審。有女事主供稱,她在步操訓練休息期間綁鞋帶時,感到身後有人輕輕地掃了她臀部一下,她轉身見到被告經過。她感到被冒犯和詫異,否認事件是一場誤會。暫委裁判官陳安婷裁定表證成立,被告將於明天出庭作供。

被告楊孟羲(38歲,報稱公務員)被控兩項非禮罪,指他於2024年9月9日,在元朗警署地庫支援組辦公室B8室外走廊非禮X。他另被控於2023年11月某日,在黃竹坑香港警察學院大操場非禮Y。他另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指他於2024年5月2日,在元朗警署地庫巡邏小隊第一隊辦公室B21室內襲擊Z。

被告楊孟羲案發時是一名見習警務督察。(朱棨新攝)

事主Y綁鞋帶被掃臀

控方今傳召事主Y和Z,她們在屏風後作供。疑被非禮的Y憶述,在2023年中11月某日,她在學院大操場參與步操訓練。Y在休息期間,單腳踏在「馬騮架」上俯身綁鞋帶,她感到有人用手有力度、輕輕地掃了她臀部中間一下,Y轉身見到被告在她身後經過,身邊沒有其他人。Y感到被冒犯和詫異。她兩周後告訴2名關係要好的女學員。Y否認事件是誤會,亦否認是被告身上的步槍碰到她的臀部。

遭被告捏雙肩數下

疑被襲擊的Z供稱,她當日在警署辦公室調查一宗高危失蹤人士的資料,她在電腦桌工作時,突然感覺有一雙手從後搭在她雙肩上,大力地捏了約4至5下,那人是被告。被告說:「好彩有你喺度咋。」Z當時沒有反應,其後去了洗手間冷靜下來。Z哽咽稱,她事後沒有告知任何人,直至同年9月上司問她有否曾遭非禮,她才道出此事。

Z指被告手指接近其胸

辯方引述Z的書面口供,被告的手指接觸到她肩膀對落13至14厘米的位置。辯方質疑,正常人的手指沒有那麼長。Z表示,被告捏的時候有向下「銳」她,故手指很接近她的胸部。

辯方亦指出,被告曾提醒Z勿與男同袍「阿星」關係密切,Z同意她與「阿星」關係密切,但否認被告曾作提醒。

案件編號:FLCC 244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