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大終止與學生會協商承諾書條文 學生社團須向校方註冊

撰文:吳綽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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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嶺大學生會被校方要求簽署承諾書,並正與校方協商。昨日(10日)下午嶺大向學生發出電郵,宣布展開學生社團註冊程序,註冊後才有資格獲大學提供資源等,並須簽署《學生領袖約章》。

嶺大學生會晚上發聲明,對於校方未諮詢學生組織下,自行改動註冊安排表示失望。聲明指,學生會一直對簽署承諾書持開放態度,惟昨日校方單方面終止有關討論,對此感到錯愕及無奈。學生會將召開緊急會員大會商討事態發展,並與各屬會商討應對方案。

嶺南大學今午(11日)回覆查詢,表示決定是經審慎討論及考慮,由即日起優化學生團體註冊程序,闡明對不同學生團體的支援、指引及規範,以加強相關管理工作。

昨日(10日)下午嶺大向學生發出電郵,宣布展開學生社團註冊程序,註冊後才有資格獲大學提供資源等。(資料圖片)

嶺大學生會連續兩年從缺後,今屆學生會幹事會「昶」上月上任。今年1月20日,校方要求學生會於2月3日或之前簽署承諾書,表明須「奉公守法,遵守校規」,包括不做任何損害嶺大聲譽的行為,否則將可能禁止學生會使用「嶺南大學」名稱、停用嶺大設施等。嶺大學生會當時未有簽署,雙方一直就條文商議中。

嶺大昨午(10日)向學生發電郵,宣布即日展開學生社團註冊程序。

學生社團須向校方註冊才有資格獲大學資源

嶺大昨午(10日)向學生發電郵,宣布即日展開學生社團註冊程序,「以加強相關管理工作,並優化我們提供予學生社團的支援」。電郵提及,註冊後的社團將有資格獲大學提供的指導、資金支援、資源使用權等,並須簽署《學生領袖約章》,約章闡明嶺大學生領袖的權利和義務,包括秉承和支持大學的使命、價值和政策。

據嶺大學生會編輯委員會報道,學生會其後向校方查詢,但校方表示承諾書已於1月20日正式生效,並決定4月10日起正式停止有關承諾書的協商。報道指,日前編輯委員會及多個屬會向校方申請活動場地,均不獲批通過。

嶺大學生會:一直對簽署承諾書持開放態度

嶺大學生會晚上發聲明,指一直對簽署承諾書持開放態度,及表明不抗拒遵守,並曾獲學生事務處總監伍慧明口頭承諾,加入條款「如往後承諾書的條文有任何修訂,必須知會學生會時任成員」,但截至3月28日,校方仍表示正諮詢法律意見。

該會在聲明中表示,認為校方的做法沒有尊重學生以往所擁有的自主權,將召開緊急會員大會商討事態發展,並與各屬會商討應對方案。

嶺南大學。(資料圖片)

《香港01》向嶺南大學查詢,問及與學生會終止協商的原因,以及設立學生社團註冊程序前,有否諮詢學生組織等,嶺大今午(11日)回覆,表示經審慎討論及考慮後,決定由即日起優化學生團體註冊程序,闡明對不同學生團體的支援、指引及規範,以加強相關管理工作、促進多元共融的學生社群、成就學生全人發展,以及豐富校園文化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