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葉吉江涉酒後駕車撞的士 認危駕判社服令 官強調最後機會
屯門區議會委任議員葉吉江,涉去年8月在上水逆線駕駛Tesla,迎面撞到一輛的士,警員到場時發現他神情呆滯和身有酒味。葉早前承認危險駕駛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今(9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判刑時指,葉的報告內容正面,葉過往亦熱心公益,有良好品格,認為值得給予機會,但強調是次是最後一次機會,若葉再犯,或會被判囚。裁判官最終判葉社會服務令200小時和停牌6個月,葉並需自費參加駕駛改進課程。
被告葉吉江,61歲,報稱退休人士,2024年獲委任成屯門區區議員。他原被控危險駕駛及在酒類的影響下駕駛汽車兩罪,指他於2024年8月1日,在新界上水古洞近金坑路,在道路上危險駕駛私家車,當時受酒類的影響,以致沒有能力妥當地控制該汽車。
2017年曾有醉駕案底
被告早前承認危險駕駛罪,醉駕罪獲撤銷,庭上透露他在2017年有1項醉酒駕駛定罪紀錄,及1項不小心駕駛的交通紀錄。
辯方今求情指,社會服務令報告顯示被告樂善好施,熱心公益。此外,被告有悔意,已作出深層次反省。
官強調若再犯會面對監禁
裁判官判刑時指,控罪性質嚴重,被告非第一次犯案,但他最近一次犯案已是8年前。裁判官又稱,被告駕駛的車輛案發時車速緩慢,案中造成的損毀輕微。此外,報告內容正面,被告過往亦熱心公益,有良好品格,裁判官認為值得給予被告一次機會,但強調是次是最後一次機會,若被告再犯,或會面對監禁。
裁判官最終判被告社會服務令200小時和停牌6個月,葉亦需自費參加駕駛改進課程,而被告在判刑稱:「多謝法官」。
被告駕車時迎面撞向的士
案情指,被告案發時駕駛Tesla Model Y在古洞路「騎線」,緩慢和不穩定地向T字路口行駛,被告其後扭右,迎面撞上一輛的士,兩車車身中度損毀。
被告呼氣酒精濃度超標準一倍
的士司機見到被告目光呆滯,不能對答。警方到場聞到被告身有酒味和表現呆滯。酒精呼氣測試顯示,被告在100毫升呼氣中有47微克酒精,比法例所限的每100毫升有22微克以下標準高出一倍,警方以酒後駕駛罪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保持緘默。57歲的士司機頸部扭傷,即日出院,被告則報稱頸和胸口受傷。
案件編號:FLCC 254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