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死因|繪圖員指西班牙上司審批數據 上司卻稱當時已離職
2012年國慶39死南丫海難死因研訊今(13日)展開第6日研訊,財利船艙繪圖員張福初的供詞指,他受西班牙籍上司指示3度在「南丫四號」進行傾斜測試,及編製關乎船隻抗沉力的破艙穩性計算書,其時海事處驗船官沒有帶備圖則驗船,上司審核計算書後再交予海事處。惟上司指他在相關年份已離職,又強調他只負責行政工作,並不負責審批圖則,他也不知道誰負責審核。上述2名證人分別因健康理由及失聯,未有到庭作供,由死因研訊主任讀出證供。
此外,新加坡公司「Naval Consult」董事John Lim Ching Yun的供詞則指,他在海難後才發現圖則出錯,有一部份非水密艙壁被標示為水密艙壁,但他指即使如此,船隻仍能滿足「一艙進水不沉」的條件。
繪圖員張福初因健康理由缺席聆訊
被指曾計算「南丫四號」穩性的關鍵證人繪圖員張福初,因健康理由缺席本次研訊。死因裁判官指張的角色重要,張獲醫學證明其健康問題,故無法出庭。死因研訊主任另指,無法聯繫張的上司Jon Leizaola,因此Leizaola亦不會出庭,只會讀出其口供。
張稱1995年獲指派擬備穩性計算書
研訊主任讀出時任繪圖員張福初的供詞,張指他在1995年,張被指派負責擬備「南丫四號」的破艙穩性計算書,他當時獲提供初步總布置圖及線圖,張編製好初步的破艙穩性計算書後交由上司Leizaola審閲,最終由海事處審批,Leizaola其後聯絡新加坡公司繪製船隻圖則。
指上司Leizaola未有要求修改
時至1996年1月,張、鄺啟紀在「南丫四號」上進行首次傾斜及穩性測試並紀錄數據,驗船督察在場檢驗船隻。張編製好正式的穩性計算書後再交由上司Leizaola審閲並交由海事處審批,張稱他記得Leizaola不曾告訴他計算書有需要修改。
船底加壓載物後有再準備計算書
張續指,當「南丫四號」在1998年在船底加了8.25噸鉛壓載物後,他被要求再次準備穩性計算書,同樣地Leizaola收到後交由海事處審批。同年,海事處驗船督察再次驗船,張亦第2度進行傾斜及穩性測試,他事後編制穩性計算書。
2007年交同事以電腦軟件計算
及至2005年,Leizaola再度要求張根據船底升高了壓載物編製新一份穩性計算書。同年7月,海事處驗船督察再度驗船,張再進行傾斜及穩性測試,事後張的同事郭慶賢以軟件電腦軟件「Auto Hydro Pro」計算穩性。
張指若其計算錯誤驗船官會發現
張稱,他忘記由那一位財利同事繪畫總佈置圖初稿,亦忘記3次驗船的海事處驗船官是誰。張指在傾斜測試時會帶備總佈置圖,驗船官則沒有,又認為如其計算有錯會被驗船官發現。
Leizaola自稱只是總監助手
以司法互助形式錄取的Jon Leizaola的供詞提到,他是船舶工程師,曾修讀建造船隻的課程。他在1993年加入財利任技術總監的助手,只負責行政工作及計算船隻成本。財利船廠是家族生意,由羅氏七兄弟擔任董事,掌管船廠大小事務。
Leizaola稱沒有接收過圖則
Leizaola指,他沒有參與「南丫四號」的設計及建造工作,該船的圖則外判予新加坡公司「Naval Consult」負責,他估計由羅氏兄弟與對方接洽。Leizaola指他本人沒有接收過任何圖則,因為他不懂審核圖則的標準,所有圖則均由技術部門的張福初憑經驗審核,張審核後交由海事處審批。
Leizaola稱1996年已離開香港
Leizaola更指,他早在1996年已離開財利及離港,所以當「南丫四號」1998年在船底加了8.25噸鉛壓載物、2005年升高鉛壓載物之際,他當時不在香港。被問到破艙穩性計算書及穩性計算書事宜時,Leizaola稱計算書由張福初準備,他不清楚誰負責審核張的計算書;他不知道舵機房與油機房之間應該設置通道口抑或封閉;不知道財利在編制破艙穩性計算書時,有否應用「船總長度一成」規則。Leizaola認為,財利的技術及工程上的最終決定由羅愕瑩作出,強調其工作範疇只限行政方面。
圖則有錯但仍能滿足一艙入水不沉條件
研訊主任續讀出新加坡公司「Naval Consult」董事John Lim Ching Yun的供詞,因警方無法聯絡Lim上庭作供,故只讀出其供詞。Lim提到其公司在1994年與財利簽訂合約設計「南丫四號」,由財利董事羅愕瑩與他簽約。
Lim指,「南丫四號」的圖則及穩性計算由他及下屬Tan Kian Choon一同負責,按照「一艙進水不沉」的原則建造。Lim同意其下屬繪製的「剖面和艙壁圖」出錯,將半格艙壁標示為設通道口,同時圖則另一部分卻標示為水密艙壁,Lim指他在海難獨立調查委員會作供時始發現圖則出錯。惟Lim表示,即使該處並非水密艙壁,仍能滿足「一艙進水不沉」的條件。
內地船廠監察船殼建造
財利時任工程部主管馮繼明的供詞則指,他在1999年至2000年間在財利位於內地的船廠監察「南丫四號」的新船船殼建造項目。馮指,當時公司安排訂購建造船殼的材料,再運往國內的梧州船廠建造船殼及分隔艙壁,完工後運返香港施工。
39名遇難者:區曉霖、鄔寶甜、張月媚、許嘉偉、李瑞蘭、郭亮瑩、蘇貴媛、林日、司徒英、伍彩霞、郭文曦、張頌軒、徐蓮好、王惠娥、林基玉、比索志豪、梁頌彩、Ie Hwie Wendy 、黃麗珍、黎翠玉、徐志偉、陳敏盈、陳榮基、鄭燕蘭、劉靜嵐、梁家杰、李詠梅、甄子祈、古文昌、趙少琼、林蔚懿、胡毓芬、傅玉靈、林嘉敏、劉文麗、陳巧鑾、鄭先鑫、何黃佩蘭、徐凱盈。
案件編號:CCDI-1075-1113/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