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涉遭母兩男友性侵 妹妹Y指母曾說:首被告太愛阿媽才搞你們
女童涉被母親兩任男友接連性侵案續審,女事主X的胞妹Y今(30日)在高等法院作供,庭上先播放Y的錄影會面,Y稱她曾因拒絕與首被告全志明同睡而遭母親責備,母並要全要抱住Y睡覺。母又叫她不要把性侵的事告訴他人。後來姊姊X知了補習老師後,母親拒絕報警,又向Y說其姊「很衰」,及補習老師已成家中的敵人。母親又指全生搞她們只因為太愛兩姊妹的阿媽。事件曝光後,警察問她有否被性侵時,她初答沒有。直至後來被帶走,並見不到母親,她感到安全後才把事情說出。
怕被母打初時稱無被性侵
女童Y在2011年出生,她在錄影會面中指出,2023年4月1日,其補習老師蔡老師得知家姐X被首被告全志明性侵,蔡通知其母N.D(本案的第三被告)報警,惟母親不欲報警,更要求蔡也不要報警。N.D.其後問Y,是否也有被性侵,Y稱因為害怕被媽媽打,所以說沒有,也沒有跟警方說曾被性侵的事,惟其後警方把她帶走,她知道不會再見到母親後感到安全,故把事件告知警方。
母稱無咗全生會死
Y稱,其後媽媽N.D.致電全說:「你枉我咁信你,你做乜唔同我講?」並著全無論警察問甚麼都要說沒有,又叫全刪除敏感訊息。其後她對Y說:「點解家姐會咁衰,害到我心愛嘅人被人拉咗⋯如果無咗全生點算,阿媽會死。」又指欲報警的蔡老師現在是她們的敵人,著Y以後不要再跟蔡補習。
拒絕與全睡覺被母責備
Y稱,N.D.著她要對警方說:「因為全生好愛我哋,先成日錫我哋塊面。」Y又指出,早前全想抱著她睡覺,Y拒絕後,全又把事件告知N.D.,令Y被責備,著全在N.D.稍後回內地時,要攬住Y睡覺。
對母親幫著陌生男感生氣
Y指出,N.D.多次要求她不要跟任何人講曾被全生性侵過,又說:「全生之所以搞我哋,都係因為太愛阿媽。」Y當時覺得反感及生氣,覺得為何媽媽會幫著一個陌生的男人。
全住天台父入睡後便會下樓
Y續指出,全志明住在她們家的天台,在其父親入睡後,媽媽會以wechat叫全到他們的房間睡覺,期間會鎖上門鎖。
首被告全志明(53歲),被控4項與13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指他於2019年9至12月在大埔某單位,4度與年齡在13歲以下的女童X非法性交;次被告李錦輝(71歲),被控8項非禮罪,指他於2017年間,於香港新界大埔某單位8度非禮X。女被告N.D(49歲),是X的母親,被控1項作出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指她約於2023年4月1日,即叫姓蔡老師不要報警等行為。
案件編號:HCCC29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