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龍前替身疑被縱火燒傷 同屋主否認企圖謀殺 指火種無故出現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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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李小龍替身、有「特技之父」之稱的特技演員陳一言(陳一燕),疑與同屋主不和後拒搬走,有次二人因養狗問題爭執,同屋主涉嫌向陳淋潑易燃液體後點火,又放火燒陳的物品,令陳身體有30%皮膚嚴重燒傷。同屋主否認企圖謀殺及縱火等罪,案件今(3日)在高等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被捕後否認曾點火,指火種無故出現,或因電線短路引起,他又稱無即時報警因電話無電。
被告孫崗旦(67歲),被控1項企圖謀殺罪及1項有意圖而縱火罪,指他於2021年12月20日,在將軍澳馬游塘村一未登記寮屋,企圖謀殺陳一燕(案發時69歲)及縱火損壞寮屋,及意圖危害陳一燕的生命。他另被控1項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及1項有意圖而縱火罪作為上述兩項控罪的交替控罪。
被告邀陳同住惟後來交惡
控方開案陳詞指,在案發前數年,被告讓事主陳一燕搬入被告在將軍澳的寮屋同住,二人均有飼養狗,但二人一同居住一段時間後,關係開始惡化,被告要求陳遷出,惟陳拒絕。
因養狗問題爭執被告潑液後點火
二人在2021年12月20日因養狗的問題爭執,被告用易燃液體潑向陳,並用火機點燃,令陳的身體起火,陳即用水淋熄他身上的火種。被告燃點陳後,隨即焚燒陳的個人物品,火勢迅速蔓延,被告絲毫無損,但陳被焚燒至只餘內褲。
被告指火種無故出現
消防及警方到場將被告拘捕,被告警誡下稱,事發時他與事主同在家中,但他沒有放火,火種無故地突然出現,是由電力短路引起的,被告沒有即時報警,因為他的電話無電。
化驗師指陳的衣物有易燃物
政府化驗師經化驗陳的衣物後發現,衣物上殘留有機混合物二甲苯,而二甲苯為易燃物。事主的醫療報告亦顯示,其上半身有逾30%面積燒傷。
案件編號:HCCC3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