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前家姑案 警員就蔡失蹤查問被拒 覺被告唔合作幫手搵人
名媛蔡天鳳(Abby Choi)前家姑李瑞香涉阻警查其子鄺港智案,今(3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有份調查蔡天鳳失蹤的警員稱,他們接報蔡失蹤後,曾3度致電被告李瑞香,初時想理解蔡接送子女,及蔡與前夫,即李的幼子鄺港智的關係,並要求李提供鄺的電話號碼,但均遭李拒絕,李亦一再以照顧孫兒忙碌為由,拒讓警員進行家訪,警員稱,一般人都會合作協助尋找失蹤的人,但覺李不配合調查,形容李是:「唔合作幫手搵人嘅人。」
曾叫李若知兒子下落要通知警方
警員吳文海稱, 他於2017年3月和其他隊員曾到將軍澳尚德邨某單位,尋找當時被通緝的鄺港智。當時有一名女子應門,聲稱是鄺港智的母親。她出示身份證後,吳得知該女子為本案女被告李瑞香(65歲)。李稱和鄺港智沒有聯絡,也不知其下落。吳曾向李說,若她日後見到或聯絡到鄺港智,要通知警方。
官指李或護子心切指兒子不在
法官陳廣池問,雖然吳等人未有持搜查令,但仍可以要求警民合作,著李讓警員入屋?又舉例指,李可能「護子心切」,做母親的自然會告知警員其兒子不在。吳回應指日後仍有調查行動,又指當時有告知李他們的聯絡方法。
從鄺港傑取得李的聯絡
及至2023年2月,警方接報蔡天鳳失蹤,警員伍俊浩(現為警長)供稱,他當時駐守西九組失蹤人口調查組,他於同月22日三度致電蔡的前家姑,即本案被告李瑞香,並透露他是從蔡的司機,亦即李的長子鄺港傑取得李的電話號碼。
李多次以照顧孫兒很忙而拒絕
伍稱他與李在第一次通話中,他曾問李是否得知蔡接送子女放學的情況,伍亦要求見面和進行家訪,李以照顧孫兒很忙為由拒絕。伍在第二次通話中,向李查問蔡天鳳和前夫鄺港智的感情狀況,李回應不想透露。伍又要求李提供鄺港智的電話號碼,李稱鄺港智用不同電話號碼致電她。伍便要求李提供所有鄺曾用過的的電話號碼,但李拒絕。
一般人都會協助尋找失蹤的人
伍稱,一般情況下在調查失蹤人口案,相關人士都會配合,並協助尋找失蹤的人,但並不配合調查,伍形容李是:「唔合作幫手搵人嘅人。」
再三要求才肯在會所見面
伍續指,當時已到蔡於九龍塘住所及蔡母的住所作家訪,尚欠李的住所,因此第三次通話中,主要要求和李見面。惟李再以照顧孫兒忙碌為由拒絕,鄺港傑更接過電話,以好攰及忙為由拒絕家訪。在伍再三要求下,鄺港傑和李瑞香最終同意,翌日在他們所住,於加多利山物業的會所見面。
女被告李瑞香,65歲,退休,否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
案件編號:DCCC 14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