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公司職員涉瞞利益衝突 委親屬送貨獲利120萬 3人遭廉署起訴

撰文:任葆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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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印刷公司前職員及其中一人的妻子,涉嫌委托其中一人的姐夫向該公司提供送貨服務,惟從未申報其親屬關係,隱瞞利益衝突。廉政公署表示,三人涉詐騙該印刷公司支付運費共約660萬元,其後從中獲利約120萬元。他們周二(3日)遭落案起訴,現已獲准保釋,以待明(5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訊,控方稍後會申請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兩名印刷公司前職員及其中一人的妻子,控告三人涉嫌隱瞞利益衝突,詐騙該公司委託涉案職員的親屬提供送貨服務並支付運費共約660萬元,從中獲利約120萬元。(資料圖片)

三名被告分別為:蘇強(52歲),是Bannershop Hong Kong Limited(Bannershop)前助理生產經理;其妻潘寶蓮(54歲);張海琪(33歲),是Bannershop前送貨部主管。三人同被控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

涉委託其中一被告姐夫安排送貨 惟從未申報親屬關係

廉署表示,Bannershop從事數碼印刷、平面設計及展覽裝飾安裝等業務。案發時,時任助理生產經理蘇強負責管理印刷品生產;時任送貨部主管張海琪則管理將印刷品送達客戶。2018年2月,蘇強的姐夫經張海琪推薦,獲委託為Bannershop安排送貨給客戶;張海琪會將相關發票交給公司以支付運費。

公司的員工手冊及行為守則列明,如員工的配偶或兄弟姐妹與公司有任何業務洽談,員工須向公司報告,避免利益衝突。不過,蘇強從沒有向Bannershop申報他與其姐夫及潘寶蓮的親屬關係。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兩名印刷公司前職員及其中一人的妻子,控告三人涉嫌隱瞞利益衝突,詐騙該公司委託涉案職員的親屬提供送貨服務並支付運費共約660萬元,從中獲利約120萬元。(資料圖片)

涉詐騙公司支付660萬運費 兩時任職員分別獲利80萬及30萬

控罪指,三名被告涉嫌於2018年5月至2022年1月期間,向Bannershop隱瞞蘇強、其姐夫、其妻子潘寶蓮的親屬關係,詐騙該公司繼續委託其姐夫提供送貨服務,並支付運費共約660萬元。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經調查後揭發案件。

廉署調查發現,涉案人士安排以潘寶蓮的銀行戶口向Bannershop收取運費,並曾將約540萬元透過銀行轉賬予蘇強夫婦的姐夫,而蘇強及張海琪則分別獲分逾80萬元及逾30萬元。廉署稱,Bannershop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