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男女涉綁架強姦13歲女 事主拒絕性交 首被告一拳打牆說快啲啦
13歲女童疑因為朋友出頭,涉遭4男女等多人綁架毆打及強姦,案件今(17日)在高等法院續審,控方播出女童X的會面錄影,她提到當日被帶到單位後被迫脫衣,並遭女被告掌摑逾百下。後來首被告要她入房,並壓她的頭要她口交,又要求性交,她不肯,首被告即一拳打向牆,並說:「你快啲啦。」
X稱她後來獲准離開,並向另一名黑社會朋友求助,獲一名叫「大成」男子安排到其「契妹」家睡覺,期間又遭「大成」摸,她曾叫「大成」唔好搞,對方卻說:「搞下唔得咩。」最後她亦有與「大成」性交。
4名被告:陳宏烽(20歲,案發時為中二生)、林佑澄(19歲,跟車工人)、李珮怡(18歲),及張浩錀(20歲,職業訓練學院學生)。4人同被控綁架、襲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3罪,陳單獨被控1項強姦罪,案發於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尖沙咀山林道某大廈單位。
被引到商場5男2女突現身
控方今播放女童X的錄影會面,X憶述當晚8時許,她應前男友,即次被告要求到旺角一個商場見面,次被告一度出現後離開,之後首被告在內的5男2女走近X說:「如果你合作我地就唔會打你。」X感害怕而服從上的士,其手機亦被搶走,調校至飛行模式。
單位內有多十多名「𡃁」
X下車後被帶到涉案單位,有十多名「𡃁」在場。首3名被告和1名「𡃁」再帶她入一間房,首被告和女被告叫X脫衣,X拒絕,女被告便警告說:「你唔除我搵人幫你除。」X脫衣期間有「𡃁」拍片,之後女被告叫房間外的十多名「𡃁」入房,女被告打X的頭和膊頭,掌摑X逾百下,又用茶水和啤酒淋X的頭,並質問X說:「係咪想溝番我條仔?」X否認,她之後又遭2名「𡃁」踢她陰部對上位置。
不肯性交首被告一拳打牆
X被襲擊後,首被告等人帶她到酒吧飲酒,返回單位後首被告藉詞有事商討帶X入房,關門後卻提出性要求,X不肯,首被告便一拳打向牆壁說:「你快啲啦。」X稱她有說過:「唔想。」不知為何當時沒有反抗。首被告接著便按着她的頭逼她口交,兩人之後再性交。首被告事後給她100元搭車,並要X拍片說:「對唔住四條哥(首被告外號)」和「要喺30號前還2萬」。
向黑社會朋友求助獲建議不要回家
X離開後乘的士到美孚找黑社會朋友,其中大佬「大成」建議她不要回家,並叫X跟他到其「契妹」家暫住。X原本與「大成」契妹一起睡,「大成」則睡地下。
X睡地下遭大成摸
翌日「大成」叫X睡地下,「大成」卻趁機摸她,X即說:「唔好搞我。」「大成」反問:「搞下唔得咩?」並按住X不讓她走,二人最後發生了性行為。及至同月28日,「大成」送X到旺角。
次被告問X是否對前度念念不忘
控方下午在庭上讀出次被告與X案發前的通訊紀錄。訊息提到,次被告懷疑X對前度CWK念念不忘,X說:「如果你選擇相信佢哋,我冇嘢講」X並說,如果她想復合,就不會和次被告一起。
勸力下次勿亂幫朋友
X在提問下供稱,次被告的朋友告訴X,次被告因X與首被告結怨而感到心煩,友人指次被告只是找藉口與X分手。X因為不想次被告難做所以分手,結束為期數天的戀情。次被告的分手訊息勸X說:「下次睇耐啲條仔先一齊」、「下次唔好亂咁幫朋友喇」。
X曾因掌摑及恐嚇同學被警司警誡
控方另提到,X曾掌摑一名向老師告發她的同學,並恐嚇該同學說:「會搵條仔打你。」X因這事接受過警司警誡。另X曾掌摑另一女同學,被控襲擊罪,被判感化2年,及在女童院接受監管。X承認有這樣的事。
案件編號:HCCC 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