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處休班警涉偷拍及搶警槍案 辯方指被告擬認罪 明年6.29答辯
撰文:賴琦
出版:更新:
國安處休班警涉在地鐵站偷拍女子被捕後,被帶返尖沙咀警署時涉搶警槍,早前已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案件今(5日)再提訊時,辯方指被告擬認罪,法官把案押後至6月29日在西九龍法院答辯及求情,被告繼續還柙。
被告高振宗(39歲,警員)被控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及一項企圖無牌管有槍械罪,指他於2025年1月15日,在港鐵尖沙咀站E7扶手電梯,出於觀察或拍攝女子X的私密部位的意圖,從該女子X衣服的下方,觀察或進行拍攝。被告另被控於同日,在尖沙咀警署報案室內企圖無牌管有槍械,即一枝警槍。
案件編號:DCCC 837/2025
國安處休班警涉偷拍及搶警槍案 將轉區院審 被告繼續還柙休班警涉影裙底斷正 在警署疑圖搶同袍警槍 由數警押上法庭應訊休班警涉偷拍女子裙底 疑發出快門聲被發現 警誡稱求刺激休班警中環扶手電梯影裙底 遭同袍當場制服 認偷拍判感化12個月休班警中環影裙底被同袍截獲 曾獲銀哨獎志願當警察 認罪候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