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加快北都大型項目審批 涉500伙以上私樓、百萬呎商業項目
政府積極發展北部都會區,發展局近日公佈「加快大型私人發展項目的發展審批」,並聯同規劃署、地政總署及屋宇署三部門,加快發展項目處理及審批流程。新措施主要針對500伙或以上大型住宅發展項目,以及總樓面在10萬方米或以上的商業項目及相關創科產業發展項目等,以配合北部都會區發展步伐。
上述措施將適用於全港範圍,包括北部都會區及非北部都會區的項目,以回應去年《施政報告》中關於「進一步精簡行政程序」建議。
縮短審批流程 涉500伙以上私樓項目、逾百萬呎商業項目
整個縮短審批流程,主要針對的私人發展項目包括伙數達500伙或以上的住宅發展項目、總樓面在10萬方米(約107.6萬平方呎)以上的商業發展項目,以及所有相關產業發展,包括創新及科技、教育、醫療及衛生、旅遊、物流、綠色能源,以及藝術、文化與創意產業等,包括其他具策略性重要意義、或獲政策支持而需要快速處理項目。
是次聯合三個部門,其中規劃署至少80%查詢及申請須在6個月內完成,為確保及時處理,建議在現行法定規劃申請流程之外,並行設立一個三層監察/上報機制,此機制亦適用於申請前查詢。
地政總署收到大型租契修訂/換地申請等,須在20周內提交至地區地政會議,而收到有效申請後,須於10周內向申請人發出滿意紙,或於8周內轉達政府部門意見予申請人,若申請人與政府部門意見存在分歧,地政總署會協調相關部門為申請人解決分歧;若未能解決,地政總署考慮將個案提升至政府高級別分管機關,按發展局通函指引提供指示及解決。
建築圖則處理時間由60日縮短至45日
屋宇署在處理北都項目一般建築圖則在首次提交或重大修訂處理時間,由60日縮短至45日,在北都及非北都項目無重大規劃、地政或消防安全問題前提下,至少80%一般建築圖則可於首次或第2次提交時獲批。
發展商是次主要透過為各部門設定明確的內部時限以供遵循,責成規劃署、地政總署及屋宇署密切監察遵行情況,並設立高層次介入的上報機制,能更及時地發現和解決潛在問題或挑戰,從而加快發展審批。在處理與土地發展相關的申請時,各部門應繼續遵循發展局第1/2024號一般通告「採取便利協作思維」中所述的政策方向及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