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判囚20年|懲教署長指港法律無保外就醫 獄中可獲必需治療
撰文:董素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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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成,判囚20年。懲教署署長黃國興今(23日)被問及他能否申請「保外就醫」,他指本港法律不存在這安排,並指黎目前的情況穩定,而香港醫療水平享負盛名,包括黎在內的在囚人士可接受一切必需的醫療服務。
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成,判囚20年,他早前以健康狀況作作為主要求情因素,其律師求情時指,黎患有高血壓、糖尿病、下肢肌肉發炎和視網膜靜脈阻塞,及指甲問題等。
懲教署今舉辦周年記者會,被問及黎可否保外就醫,黃國興指「保外就醫」不存在本港法律。
至於黎是否可提早獲釋,他則指,在囚人士若涉危害國安被判監,除非懲教署署長信納他減刑後不會危害國安,否則相關人士不會獲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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