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焯鴻指審裁官是垃圾 藐視法庭罪成 即時入獄一個月
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涉取得勞資審裁處案件聆訊的謄本後,違反承諾,在Facebook帖文中披露部份謄本的內容。此外,潘亦涉在YouTube片段中,指勞資審裁處的審裁官為「垃圾」。潘早前承認兩項藐視法庭,法官歐陽桂如今(2日)在高等法院判潘監禁1個月。
潘聞判無特別表情,他的律師表示會申請上訴,要求暫緩執行刑罰,惟法官指律師未準備好提出申請,潘即時收押入獄,並需向律政司繳付26.2萬元訟費。
原告為律政司,被告為潘焯鴻。
潘曾在FB披露法庭資料兼指審裁官是垃圾
事件源於一宗勞資審裁處的案件,潘焯鴻取得聆訊的謄本,並承諾該文件只作訴訟之用。惟他涉於2024年3月,在兩個Facebook帖文中披露部份謄本的內容。此外,他亦涉在YouTube的片段中,指勞審的審裁官是「垃圾」,和在另一段片段中著觀眾到其Facebook查看謄本。
就勞審案申請上訴而獲聆訊謄本
判辭透露,潘焯鴻名下公司諾翹生物化學,被指拖欠資深傳媒人潘麒智的薪金等,勞資審裁處審裁官於2022年底裁定潘麒智勝訴,該公司申請上訴許可,而潘亦代表公司取得勞審處案件聆訊時的謄本。該公司被清盤後,其臨時清盤人撤銷申請上訴許可。
潘過往已曾干犯藐視法庭
法官判刑時指,潘焯鴻以往曾因違反禁制令,干犯藐視法庭,該次事件早於他是次發布涉案帖文和YouTube片段。此外,潘早前已在Facebook和YouTube頻道,向法庭和司法人員作出道歉,並表示對涉案不當言行感到後悔。法官認為,此屬有力求情因素。
認為潘是故意犯案
惟法官同時指,雖然潘對勞審處案件的結果感到不滿,但認為他干犯藐視法庭屬故意。法官指,潘是在勞審處案件的裁定後,並等候上訴許可期間,發布涉案帖文和影片。他當時意圖令他人影響上訴許可或上訴的結果,此舉無疑是要干預司法公正。
公司破產令潘情緒受影響
此外,法官接納勞審處案件的裁決和潘的公司破產,令潘的精緒受影響,但認為潘非一時衝動行事。勞審處於2022年12月29日作出裁決,潘在2024年3月13至19日才發布涉案帖文和影片,認為潘是刻意為之,以表達他對個別司法人員的不滿。涉案帖文和影片在至少5個月時間內,開放予公眾,其後才被移除或轉為「私人」影片。
斥潘濫用其平台處理公司及員工的案件
法官續指,潘是公眾人物,其Facebook和YouTube頻道有不少「追蹤者」。潘卻濫用其平台處理涉及其公司和前員工的案件。法官認為案情嚴重,需懲處涉案言行,作出阻嚇。就每項藐視法庭,各判囚1個月,同期執行,又指沒有理據判處緩刑,因此判處潘監禁1個月。
律師指潘欲申請上訴
潘的代表大律師在判刑後,申請暫緩執判刑,以等候上訴。其代表大律師指是次刑期短,日後上訴時,潘或已服畢刑事。惟法官指,潘一方尙未準備好提出申請,其代表大律師回應指會盡快處理。
案件編號:HCMP 238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