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潤雄︰涉社會動亂教師失德投訴 95宗不成立 取消兩教師註冊

撰文: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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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前年反修例事件後,教師專業操守被受關注。教育局局長楊潤雄今早在立法會接受議員質詢時表示,由2019年6月中至2020年12月底,共接獲269宗與社會動亂有關的教師專業失德投訴,大致完成調查244宗個案,當中95宗不成立。
在成立的個案中,局方取消2名教師的註冊,向28名教師發出譴責信,向24名教師發出警告信,並向27名教師發出書面勸喻,及向28名教師作出口頭提示。其餘個案有些已初步成立,正按既定程序處理。
他又透露,在過去5年間,有接近20宗個案,因教師涉被拘捕或起訴,被校方停職;過去年半,官校佔3宗個案,有一人被停職,兩人被調離教學崗位。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指,官校與津校在處理被捕教師上有分別。(資料圖片)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回覆民建聯議員周浩鼎質詢時表示,按照《資助則例》,如教員已經或有可能涉及刑事訴訟,或涉及嚴重不當行為,學校可按僱傭條例,著令涉事教師停職。而教育局曾多次向學校發信及指引,提及學校處理被捕教職員的基本原則,應以學生福祉為考慮,包括人生安全、品德培養及學習質素的影響。

如教師干犯嚴重罪行,即使未結案,學校亦要為教師接觸學生做風險評估,如涉縱火、暴動、傷人、管有毒品及違禁武器、性罪行等,應暫停教職員的職務;如有職員被捕但未落案起訴,學校應詳細檢視事件性質及嚴重性,考慮是否讓涉事教師在校任教。在教師被停職期間,學校可使用政府資源聘請代課老師,一般而言,如教師無履行教學職務,不會獲發薪金。

被捕教師處理 楊潤雄:官校須即時停職

經民聯議員梁美芬關注,官立學校需否按照公務員事務局規定,參與非法公眾活動而被捕及調查的公務員要即時停職,津貼中學會否有相應一致的安排。

楊潤雄指,官立學校會按照公務員事務局的規定去處理被捕教師,但津貼學校做法則有所不同,亦不會有一致的處理準則,因津校與官校的聘用條件、所屬僱主有別,但強調學校須以學生利益為大前題,考慮涉事教師繼續任教,對學生有何影響,當局亦會與學校討論個案,視乎雙方會否有很大差異而跟進。他又強調,不論被捕教師是否被定罪,當局都會在法律程序完結後,檢視有關教師註冊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