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區長指氣樽可用33分鐘 有長時間氣樽惟不適合宏福苑五級火

撰文:任葆穎 陳萃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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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今日(23日)舉行第十八場聽證會,續有消防處人員作供。消防處消防區長(呼吸器)董永基接受獨立委員會首席代表、資深大律師杜淦堃盤問時指,宏福苑大火中,消防員用8公升氣樽,可使用時長為33分鐘,但需視乎個人消耗量、呼吸速度等因素。他又指,火場高熱環境,33分鐘己是很長時間,要考慮熱衰竭、疲累,重則可能會死亡。

大埔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今日(23日)舉行第十八場聽證會,續有消防處人員作供,包括消防處消防區長(呼吸器)董永基(右)。(鄭子峰攝)

《香港01》宏福苑五級火專頁

董永基在2002年加入消防處,服務了24年,在呼吸器組工作了6年。他今日在聽證會作供稱,消防使用的呼吸器由氣帶、氣樽、氣樽管道、連接氣罩的管道。在宏福苑大火中,消防用了8公升氣樽,該呼吸氣容量是自2014年5月引入,可以用33分鐘,但視乎個人消耗量、呼吸速度,整套系統重量為13.5公斤。

他續指,消防過去使用的是6.7公升氣樽,可使用約28分鐘。董永基又指8.6升氣樽最適合,氣量多了兩升,而重量由7.5公斤減7.3公斤,他形容是科技進步的結果。

董永基稱,消防之前使用的呼吸氣樽用了15年,在2026年換了新牌子,新氣樽再減至7.1公斤,用8升氣樽,工作時間維持33分鐘。

2026年4月22日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聽證會再有消防處人員作供;圖為消防員及政府化驗所人員12月3日在大埔宏福苑火災現場調查,疑在宏昌閣搜證。(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孖樽」重量逾20公斤 空氣多了也未必對火場消防員有利

董永基解釋指,有長時間使用的呼吸器,但不適用於宏福苑。他舉例指有氣樽可用3小時,但不能在高溫環境下使用;有喉管式氣樽要駁喉,當同事上樓梯,無法拖着上樓。另有「孖樽」,但重量逾20公斤,負荷十分重,樽的空氣使用多了,未必對在火場的同事有利。

消防區長董永基稱在火場33分鐘已很長 須考慮熱衰竭甚至死亡風險

他又說,火場高熱環境,33分鐘已是很長時間,要考慮消防員會出現熱衰竭、疲累等,嚴重則可能會死亡。聽證會展示面罩相片,呼吸器有兩開關,一是供氣伐,可控制輸出氣體,控制有多少氣進入面罩,要再開另一個掣才吸到氣。

2026年4月22日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聽證會再有消防處人員作供;圖為 2025年11月27日,大埔宏福苑五級火後,消防員將物資運往現場。(Getty Images)

董永基稱,消防用的無線電訊號裝置可將氣樽存量資訊傳送,使消防員可在面罩看到氣量,並傳入個人電子監測儀「衛士」,顯示氣樽存量。衛視是個人警報裝置,有兩情況發警報,若消防員在火場遇險,可自行按掣求救; 另一情況,如感應到消防員靜止逾30秒,會自行啟動警報。衛視亦會顯示氣樽存量,充滿是300巴(bar),用的時候bar會下降,提醒消防員甚麼時候要離開火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