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平台牌照今可申請 每年牌費120萬 須曾在750萬人城市營運
運輸署今日(28日)正式邀請平台公司申請網約車服務牌照,截止日期為今年10月30日中午12時。據署方文件,申請入場門檻頗為嚴格,包括要求申請公司須為本港註冊公司、資本額不少於5,000萬元、具備在750萬人口城市合法營運經驗,且於至少兩個城市每日處理10萬宗以上訂單。牌照有效期最長五年,每年牌照費高達120萬元。
隨著《2025年道路交通(修訂)(網約車服務)條例》去年10月獲立法會三讀通過,加上4項相關附屬法例於今年7月中完成審議,規管制度大部分條文已於本月3日正式生效。政府今日展開合規網約車平台招牌程序。
根據運輸署公布的入場門檻及牌照條件,申請公司必須為根據《公司條例》在港註冊的公司,並須在香港設立實體辦事處及常設行政人員。公司的最高負責人亦有嚴格要求,必須具備大學學歷、擁有運輸服務公司管理經驗,且通常居於香港。
財政能力方面,政府要求申請公司提供最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公司資本必須不少於港幣5,000萬元,同時擁有至少3,000萬元銀行存款及3,000萬元信貸額度,以確保平台具備足夠財力在港穩定營運。
須曾至少服務兩城市 日均處理達10萬宗訂單
另外,申請公司須證明其具備在人口達750萬人的城市提供合法網約車服務的經驗,並需在至少兩個提供服務的城市中,每個城市每日平均處理網約車訂單達10萬宗或以上。小型或新創平台或難以達標,只有具備大規模營運經驗的跨國或大型網約車平台才有能力符合資格。
此外,申請公司須提交詳細服務建議書,內容涵蓋公司管理、客戶服務、落實盡職審查及確保車主與司機符合「人車綁定」要求。建議書亦須具體闡述如何鼓勵司機提供更多行程,以及如何提供的士網約服務並鼓勵的士司機在平台登記。
為保障乘客安全及有效監管,持牌平台的系統日後必須與運輸署正在構建的「網約車數據管理系統」對接,實時傳送行程及營運數據。政府強調極度重視數據安全,平台須確保個人資料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未經用戶同意不得將資料轉交第三方或作其他用途。同時,申請公司須遵守《國家安全法》及本地維護國家安全相關法例。
平台手機須運用人臉識別等作盡職審查
在營運細節上,平台手機應用程式必須具備指定功能,包括向乘客傳送司機資料、車號及收費詳情,行程結束後發出電子收據,並提供司機評分、一鍵求助等安全保障功能。平台亦須運用科技,如人臉識別等進行盡職審查,確保提供服務的車輛和司機持有有效許可證,且車輛必須由登記車主親自駕駛。此外,持牌車輛一律不得提供跨境載客服務。
政府表示,網約車服務是全新的個人化點對點公共交通服務,期望透過規管制度,讓市民有更多安全合規的交通選擇。而牌照申請評審工作將由運輸及物流局、數字政策辦公室及運輸署三方代表組成的評審委員會負責,評估後向運輸署署長作出建議。獲批的網約車服務牌照有效期最長為五年,持牌公司每年須繳交港幣120萬元牌照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