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彩分錢唔勻變盜竊 律師指歸還獎金已冇用 或成日後求情理由
據悉食環署活化街市組有15名人員合資購買彩票,中了半注頭獎,即派彩約3,100多萬元,但負責購買的衞生督察表明不願平分彩金,之後更「失蹤」。事件由「分錢唔勻」演變成「盜竊」案。《香港01》晚上曾到涉案姓凌食環督察的住所拍門,屋內有一名女子回應「凌生唔喺度」,但未有開門受訪,之後沒再回應。
有律師指出,該宗事件已由警方介入調查,即使涉案人再現身向同事分錢,也不能就此私下了事,警方不會因此而不向涉案人起訴,倘若證據確鑿,證實有人涉不誠實意圖永久謀奪他人的財物,警方仍會作出檢控,還錢或可能只成為日後上庭的求情理由。
全城矚目的六合彩50周年第二期2.28億元金多寶上周六(5日)攪珠,最終頭獎由3.5注瓜分,每10元一注派彩超過6,300萬元。據了解,食環署活化街市組有15名人員合資購買彩票,中了半注頭獎,即派彩約3,100多萬元,但負責購買的衞生督察表明不願平分彩金,之後更「失蹤」。其同事前晚(9日)報警,案件列作「盜竊」,交由香港仔警區值日隊第五隊接手跟進。消息指,該名衞生督察姓凌(36歲),現時被警方通緝。
涉案衞生督察住所有人 屋內有女子回應:「凌生唔喺度!」
《香港01》記者今晚(11日)曾到涉案衞生督察的港島區住所拍門,嘗試了解情況,最初屋內有小朋友和外傭的對話聲音,然後有一名女子在屋內回應說「凌生唔喺度」,隨後屋內沒再傳出聲音,亦沒有開門受訪。至於鄰居指與該單位的住戶不相識,近日亦不見有其他人上門「找晦氣」。
歸還獎金是否可「銷案」? 律師:或只能作日後求情理由
今次一宗買六合彩「分錢唔勻」事件,演變成「盜竊」案,涉案的衞生督察更被警方通緝。假如涉案人士事後現身歸還獎金分錢,是否可以就此私下了事?
律師梁永鏗表示,涉案人可以在民事上歸還獎金,但不等於可以就此「銷案」。案件目前已有警方介入,警方最終會否向其落案起訴,必須視乎有否足夠證據,最關鍵要證明有人是否不誠實的意圖永久謀奪他人財物。
律師指中奬後才提出「要分多啲」 繼而挾獎金失蹤等同盜竊
他解釋,一班同事合資購買六合彩彩票,即使沒有事前說清楚如何分配獎金,但按合理推斷,應以「夾錢的比例來分獎金」;再者,若各人在口頭上或者以電子通訊時傳送的訊息內容,也可以作為大家有協議和承諾。到了中獎後,才有人認為「我應該要分多啲,然後話我唔分出嚟,唔分畀大家,繼而就消失」,梁永鑑指此舉就等同盜竊行為。
他續指,事後歸還獎金這個動作只是補救,但警方仍可以作出檢控,或只能用作日後上庭向法官的求情理由,試圖減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