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推大廈管理糾紛三層制 麥美娟指區議員早介入調解 可全程支援
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設立處理大廈管理糾紛的三層機制,計劃明年正式推行。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今(10日)在電台節目表示,當局高度重視大廈管理問題,期望新機制能營造良好的大廈管理氛圍。她直言,過往不少大廈管理爭議源於鄰里初期意見分歧,最終因各不相讓演變成對簿公堂,耗費大量時間及金錢;若業主之間不團結、不理性,更易令「不法商人有機可乘」。
麥美娟在商台節目《政經星期六》指,現時大廈管理爭議往往源於鄰里之間初期意見不合,甚至有人出於意氣用事,「一向跟他不合,然後他要選服務,我便否定他」,最終演變成嚴重爭拗,甚至要交由土地審裁處處理。她強調,若處理大維修問題時,業主、法團與顧問之間能理性討論,定可加強監察作用,否則缺乏團結與理性,只會給予不法商人可乘之機。
區議員任調解角色 早介入大廈糾紛 全程「跟到底」
為改善大廈管理並深化調解文化,政府提出三層機制,冀在爭端醞釀初期及早介入,首先第一層由區議員擔任調解角色,憑藉經驗及地區網絡主動安排居民、法團或管理公司面對面開會,處理如屋苑鐵閘關閉時間等具體問題。若日後需要對簿公堂,區議員亦會協助不熟悉手續的街坊填表,提供全程「跟到底」的支援。
為區議員提供調解培訓 有技巧助街坊
若爭議無法在第一層解決,個案將轉介至民政總署現有的三個義務專業調解計劃,由專業人員介入處理。若專業調解仍未能化解矛盾,最終會轉至第三層,交由土地審裁處等法庭途徑進行司法裁決。
被問及如何確保區議員具備相應調解能力,麥美娟表示,當局會為區議員提供着重調解技巧的培訓,讓他們能「名正言順」、更有技巧地協助街坊,不少區議員對此反應正面。此外,政府目前已設有義務法律服務,如有法團在召開會議時需要律師提供專業意見,當局均有相關服務作為後盾支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