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保險|新冠疫情納「不保事項」 旅遊保單投訴按年急增六成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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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公布2020年索償投訴數字,去年有107宗涉及旅遊保單投訴,較2019年的67宗多60%,亦是近5年最多,107宗投訴當中有45宗涉及疫情,佔42%。
有一對夫婦於去年3月參加葡萄牙及西班牙11天旅行團,因當地封城停飛航班,須另購機票提早回港,保險公司基於港府新聞公佈內容,起初拒賠額外機票費用,最終雙方和解,投保人最終獲賠近3萬元。委員會提醒,疫情以來,不少旅遊保險已將新冠疫情納入「不保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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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主席徐福燊表示,與疫情有關的45宗個案,全涉旅遊保險。他指出,新冠肺炎不會視為保險條款內的「自然災害」,並只會跟從權威組織如世界衛生組織(WHO)公告為「大流行」。

保安局旅遊警示是關鍵

其中一宗個案,一對夫婦投保人於去年3月參加葡萄牙及西班牙11天旅行團,原定3月18日由葡萄牙里斯本經伊斯坦堡返港,惟當地局部封城停飛航班,須另購機票提早回港。他們於3月16日直接從里斯本經杜拜及吉隆坡乘航班,翌日抵港。保險公司基於衞生署於3月6日,已發出公告建議市民因應疫情考慮延遲非必要旅程,並認為投保人在新聞公佈後才出發,拒賠額外機票費用。

惟委員會檢視個案後認為,保險公司應考慮另外兩個更廣泛接受的警示,包括世衛於3月11日宣佈疫情為大流行,及本港保安局於3月17日才發出的紅色旅遊警示,而該兩公告均在個案出發後才發出。保險公司最後同意與投保人和解,基於無損權益,向夫婦作旅程中斷保障,賠償27,500港元。

個人旅保不保新冠疫情 部份公司旅保則仍受保

環球疫情反覆,不少港人因各地政策問題,突然被迫滯留。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委員、保險業聯會一般保險總會代表丘振雄提醒,由於疫情持續逾年,目前市面的個人旅遊保險,已將新冠疫情納入「不保事項」,即不會作出任何賠償;但如是公幹,公司為員工安排的公司旅遊保險,仍未將新冠病毒納入「不保事項」,可以詳細留意更新後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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滯港避疫留學生可上網課不會賠償

另外,不少海外學生趁假期返港後,因疫情未能回到留學地上學。委員會指,收到相關投訴,但審視後亦認同保險公司拒賠安排,理由包括學校能夠提供網上教學,基於學校能維持教學,大部份保單都不會作出賠償。

保安局向全球發旅警仍生效

據保安局網頁,因應全球各地疫情變化急劇,已向所有海外國家或屬地發出紅色旅遊警示,強烈呼籲市民應避免所有非必要的外遊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