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街市檔售日本大熱生食用生蠔 店員被問有無牌:冇叫人生食

撰文: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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盒裝生蠔最近大受歡迎,標榜可「即開即食」,不少人將其當作刺身食用。網上流傳坊間盒裝生蠔存放有問題,更有人因食物中毒向食環署投訴。事實上,根據法例要求,店鋪出售不經烹煮而食用的蠔,須先取得食環署相關許可證,否則屬無牌發售。
屯門新墟街市一間海鮮檔有售賣此類盒裝生蠔,被問及是否持牌售生蠔,店員則稱,「我哋冇叫人生食」。
記者翻查食環署網頁,持有「供不經烹煮而食用的蠔許可證」名單上,未見該間海鮮檔的名稱。食環回覆查詢指,根據記錄,該攤檔未領有售賣限制出售的食物的書面准許,並已隨即派員巡查,並未發現有違規售賣限制出售食物的情況,但已警告負責人如要售賣限制出售食物,必須得到本署書面許可,否則會遭檢控。

屯門新墟街市海鮮檔售日本盒裝生蠔:我哋冇叫人生食

記者今日下午到屯門新墟街市視察,發現有一間海鮮檔售賣盒裝「日本生蠔」,一盒售價100元,食用限期至4月5日,盒面上寫有須將生蠔冷藏於攝氏10°C以下環境中,就記者所見,生蠔下放有冰袋保鮮。

記者向店員查詢,店員稱「我哋係寄賣嘅啫,人哋叫我哋賣」,指明日(5日)就會將有關生蠔下架。被問及售賣不經烹煮而食用的蠔須先取得食環署許可證,店員則聲稱「我哋冇叫人生食」,隨後便將生蠔收起,不再售賣。而生蠔盒的包裝上有列明「生食用」日文字樣。記者其後再折返視察,檔販已收回貨品不再售賣。

嗜蠔市民:會去專賣店購買生蠔

愛食生蠔的市民黃先生夫婦今日在其他商戶購買了150元6隻新鮮帶殼生蠔。黃先生表示,有聽聞近日有人食用平價盒裝生蠔後懷疑食物中毒的新聞,指自己「完全冇考慮過」購買此類生蠔。黃先生稱:「想食嘅緊係食啲好㗎啦,又唔係因為貪平去食。」

黃太亦稱,街市並非一般食蠔人士購買冰鮮生蠔的好選擇,香港有很多生蠔、刺身專賣店,到這些專賣店購買生蠔才能保證質素,而今天他們購買的新鮮生蠔雖然相對盒裝生蠔較昂貴,但亦附有乾冰保鮮,更加「穩陣」。對於近日有人食用平價盒裝生蠔而懷疑有食物中毒,黃先生表示:「佢選擇去搏肚唔肚痛嘅,咁都係佢嘅選擇,我就食返啲有信譽㗎啦。」

市民憂寄生蟲不吃生蠔 疫情下恐病毒停食刺身

今年75歲的楊先生則表示,自己從來不吃包括生蠔在內的各類刺身,「睇都唔睇」。楊先生稱:「刺身、生蠔有寄生蟲,肉眼係睇唔到,一定要小心。」陸小姐平日雖會食刺身,但不太愛吃生蠔,加上現在正值新冠疫情時期,她擔心會有新冠病毒或其他細菌附著於生蠔上,故目前都不會食用未經煮熟的海鮮,稱:「都係生命最緊要。」

食環署:涉事檔販未領牌

根據記錄,涉事的街市攤檔未領有售賣限制出售的食物的書面准許。發言人指,接獲記者查詢後,隨即派員到現場巡查,並未發現有違規售賣限制出售食物的情況。食環署指已警告負責人如要售賣限制出售食物,必須得到本署書面許可,否則會遭檢控。

食環署又表示,根據《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的規定,任何人售賣該規例附表2所訂明限制出售的食物(包括新鮮、冷凍或冷藏介貝類水產動物,以及刺身、不經烹煮而食用的蠔等),須獲得署方書面准許。根據《規例》,任何人無牌經營食物業或未獲准許售賣限制出售的食物,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另加每天罰款最高九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