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飛利浦照明高級銷售經理 涉秘密益妻子公司660萬元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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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16日)落案起訴照明產品公司飛利浦照明前經理,控告他涉嫌在處理與一間貿易公司多項交易時,隱瞞其妻子是該貿易公司的的唯一股東兼董事,而交易涉及折扣及補貼,所涉總額最少約660萬元。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將於下星期二(20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廉政公署今日(8日)落案起訴香港女子手球代表隊一名教練、一名隊員及一名前隊員,控告他們涉嫌串謀欺詐香港體育學院,致使體院發放政府訓練津貼共2.8萬元。(資料圖片)

被告梁振希(40歲)為飛利浦照明香港有限公司前高級銷售經理,被控兩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於2003年4月加入飛利浦電子,該公司供應照明產品等電子產品。飛利浦照明則於2016年2月成立,專門出售照明產品,被告其後亦調職至該公司。被告受聘於該兩間公司期間,負責處理客戶訂單,貿易公司Supreme Profits International Limited 是其中一個客戶,而被告妻子是該公司的唯一股東兼董事。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3年9月16日至2018年11月7日期間,作為僱員有責任向飛利浦電子及飛利浦照明全面披露任何現有或潛在利益衝突,但隱瞞或沒有披露其妻子在Supreme Profits的權益,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該兩間公司繼續授權他處理Supreme Profits向該兩間公司發出的訂單。

Supreme Profits涉嫌在上述期間向飛利浦電子及飛利浦照明,發出逾6,300張訂單,並獲該兩間公司提供折扣及補貼,總值最少約660萬元。飛利浦電子及飛利浦照明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