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淑莊涉違限聚令 女證人吃糖水見多人入酒吧報警 提朋友速離開

撰文:陳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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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與2人被指在去年4月政府就酒吧設定限聚令下,涉與多人在旺角一酒吧內聚集,陳等人否認指控,案件今(1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當晚報警的女證人稱,案發時於附近吃糖水,見到許多人走入酒吧,覺得奇怪,因當時有酒吧群組爆發,擔心受到感染或有壞份子聚集,又稱想不到限聚令下這麼多人入酒吧,出於「八卦」在現場探望多時並報警,並有通知她在酒吧內的朋友離開。

一證人未出現官發拘捕令

3名被告:陳偉才(酒吧負責人)、陳淑莊(公民黨前立法會議員),及林瑞華(香港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他們被控4張傳票。陳偉才被指於2020年4月2日至3日,營運有受禁群組聚集進行的旺角大南街「HANDS」酒吧,並明知而容許該受禁群組聚集。他另被票控未按食衞局局長指示,未有為進入酒吧的人量度體溫,以及容許多於4人同坐一桌。陳淑莊和林瑞華則被控於同日在該酒吧內參與受禁群組聚集。

3名被告否認全部控罪,控方傳召3名證人,包括1名警員和2名市民。1名證人收傳票未有出庭,裁判官向該證人發出拘捕令。

證人稱有兩朋友在酒吧內用膳

控方證人潘美美供稱,她的兩名朋友當晚先到涉事酒吧用膳,她則和另一朋友在附近吃糖水,打算稍後會合在酒吧的朋友飲酒。晚上11時許,她在酒吧相隔兩個舖位的糖水店外,見到陸續有20至30人進酒吧,門口則有6至8人站着閒談,並吸煙飲酒。她覺奇怪,當時有酒吧群組爆發,擔心受到感染或有壞份子聚集,又說:「想像唔到限聚令下咁多人入去。」

見多人進入酒吧後報警

潘一度走到對面行人路觀察酒吧情況,並在晚上約11時40分報警,並稱:「立咗例都好似目無王法。」其後她目睹陳淑莊獨自到達酒吧,酒吧內有人起哄歡呼。她致電酒吧內的兩名友人說:「犯咗限聚令,你哋快啲走,我已經報警。」又著他們結帳離開。

報警後與友人乘私家車離開

潘報警後與兩友人上私家車,約6名軍裝警員近12時到場,餘下一友人食完糖水「八卦」後才走。眾人於車上繼續觀察,警員約10分鐘後離開。辯方盤問下,她表示當晚和朋友隨意敍舊,沒有刻意說好要到何處,她亦無入過酒吧。她又稱和友人在糖水等候多時,又不敢進內,所以只在門外張望。

潘承認曾向警自稱姓黃

辯方問她為何要從對面探望酒吧,而不乾脆會合已在酒吧的朋友,她多次稱是因為「八卦」,表示「睇到唔想睇」就走,甚為隨意。繼警方撤退後,她見到陳淑莊走出酒吧,她便偕同友人離去。潘承認曾向警方聲稱姓黃,稱要保護自己身份,她解釋因為時局混亂和涉及人物敏感。

否認當晚跟踪陳

辯方盤問下,潘美美表示日前代第二證人雷浩霖(譯音)致電警方,了解口供有否出入,及是否需要更改。她指因為雷接種疫苗後不適,她只是接收訊息,並無和對方討論案情。辯方續指潘曾追上陳淑莊所乘的士拍照,稱她當日並非敍舊,而是跟蹤陳淑莊,潘否認指控。

案件編號:KCS526408-52641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