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工涉姦分居妻 辯方指誣告圖盡快離婚 事主否認自編自導自演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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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工涉恐嚇及強姦分居妻案今(26日)在高等法院續審,女事主X繼續接受辯方盤問,辯方直指X自願刪去Facebook上「單身快樂」的帖文,亦是自願發放原諒被告的帖文,又為了不用等分居兩年後才能與被告離婚,所以誣告他,並自編自導自演強姦事件,但X不同意說法。

35歲被告被控刑事恐嚇和強姦兩罪。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3月15日,在屯門某單位威脅X會使她的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X受驚。他亦被控於同年4月9日,在同一單位強姦X。

X稱曾遭被告強吻 辯方指X是自願

辯方盤問時,質疑女事主X在庭上的說法,與其口供及當初向警方所述有出入,直指她「講大話」,但X否認。辯方又指相關Facebook帖文是X自願發放及刪除,因為X知道被告在意X從沒在Facebook上提起他,而X這樣做是為安撫被告,使被告與她性交,從而誣告被告強姦,令她不用等分居兩年後才能離婚,X否認說法,也否認強姦指控是她自編自導自演。

X在盤問期間又透露,有一次她到被告母親家接回幼子後,被告見到她時,突然上前狂吻她。但辯方指有關「強吻」情況其實是X自願,因為她要「氹」被告替她暫時照顧幼子,好讓她可以外出,但X稱絕無此事。

案件編號:HCCC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