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台主持傑斯尹耀昇案 尹與女助手被加控洗黑錢 案將轉區院審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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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台D100主持「傑斯」尹耀昇被指去年在網台發表意圖引起憎恨、藐視政府等的言論,去年11月被控4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件今(10日)再訊,控方加控尹一項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和五項洗黑錢罪, 尹的助手利寶麗亦被控兩項洗黑錢罪。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7月5日,待控方準備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獲法庭批准。「傑斯」沒有申請保釋,需要繼續還押;利則獲准以現金20萬元保釋外出,期間不得離港。

尹原被控4項煽動罪

被告尹耀昇(52歲,網台主持),原被控四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控方今加控他一項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指他控罪指尹於去年2月8日至11月21日期間,與其他人串謀主持、製作、發佈和上載網上節目,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國及香港政府,以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使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引起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促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尹涉洗黑錢逾千萬元

控方另加控尹5項洗黑錢罪,並加控其助手利寶麗(51歲,保險經紀)2項洗黑錢罪,指尹於2020年2月至11月期間,明知而處理三筆存於他在上海商業銀行私人戶口,以及連同利明知而處理兩筆存於二人在上海商業銀行的聯名戶口內的存款,共涉款約港幣1060萬和美金5.6萬元。連同原有4罪,尹合共需面對10項控罪,惟首4項控罪暫列為第5項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的交替控罪。

女助手利寶麗被控兩項洗黑錢罪。(呂樂謙攝)

助手准以20萬元保釋

控方申請將案件合併,並押後至7月5日再審。「傑斯」沒有申請保釋,候審期間繼續交由懲教署看管,利則獲准以現金20萬元保釋,需要定期到警署報到,不得離港以及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和BNO護照。

案件編號:WKCC 176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