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父涉性侵繼女 被告稱指控屬無中生有 指繼女高大強姦都幾麻煩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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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地盤工人的繼父涉多番非禮、強姦及雞姦繼女案續審,控方今(14日)在高等法院播放繼父被捕後與警所作的錄影會面,繼父稱指控屬無中生有,又指妻子有機心及貪婪,疑因未有給錢妻而遭誣告,直言不知是繼女或是「大嗰個」作出嚟。繼父在會面中又說,X身形高大,強姦都幾麻煩,又稱他在離島工作,無精神強姦個女。

57歲被告在錄影會面中透露,他於2011年認識涉案女童X的母親Y,兩人其後結婚。婚後,他們在內地海豐購入一單位,由Y負責支付首期,被告則負責供樓。

做雜工無精神強姦個女

他在會面中否認性侵X,稱指控是無中生有,並說:「感覺上有人作出嚟,係X定大果個,我就唔知」。他指X身形高大,並說:「強姦佢都幾麻煩。」而他任地盤雜工,在離島工作,「邊有咁多精神強姦佢個女。」

形容繼女是寶貝

他強調未有和X發生性行為,反指:「唔知X出面有無性愛。」解釋X常不在家,又指X性格偏激,常與Y爭吵。反而他和X關係密切,形容對方是其寶貝,並說:「係人都知我鍚個女。」

曾撞破妻與男人偷情

被問及為何會有性侵X的指控,被告反指他曾經捉姦在床,返家時撞破妻子Y和另一男子偷情。他又指,Y曾稱:「話我唔掂佢,在出面搵男人,在賓館做小姐。」被告形容妻子有機心和貪錢,又說:「我未有畀錢佢」,便遭誣衊。

57歲的被告共被控9罪,包括3項強姦、1項未經同意下肛交、3項非禮和2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猥褻行為罪。控罪發生於2015年9月至2019年2月,當時女童X介乎8至12歲。

案件編號:HCCC95/2020

案件經過。(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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