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租管|民間促關注防火設備 有劏房戶遇火警才知滅火桶過期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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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已向政府提交報告,建議設有強制性條款的標準租約,包括規限租金加幅不多於15%等,但未有提及設立「起始租金」。
有關注團體今日(23日)舉行第二場租務管制民間諮詢會,有劏房戶指出,政府必定要設立起始租金,又指劏房租金越來越貴,現時甚至要搬到新界的天台屋。更有劏房戶曾發現鄰居單位起火,但拿起滅火桶才發現已過期兩年。
關注團體重申,政府應為租務管制落實起始租金,以保障租客的議價能力,而相關部門亦應嚴格執法,確保業主分間單位時遵守《建築物條例》及《消防安全條例》。

「民間監察政府推行租管陣線」今日舉行第二場諮詢會,現場有約百名劏房戶出席。(王潔恩攝)

繼上次在新界區舉辦諮詢會後,「民間監察政府推行租管陣線」今日再舉行第二場諮詢會,選址港島區,約有百名劏房戶出席。

為平租搬到天台屋

劏房戶梁女士在會上強調,政府必定要設立起始租金。她解釋,過去曾住過油尖旺區不同劏房,惟市區劏房租金至少6,000至7,000起,為了平租,她6月只能搬到新界村屋的天台屋,「如果冇起始租金,我哋同瞓係砧板上嘅魚無分別。」

她又指,劏房時常落雨滲水,若在滴水時吃飯,便就如「食飯加料」,而且劏房空間細小,但呎租卻如豪宅,「畜牲都有限個籠幾大,點解人就無?」亦有銅鑼灣劏房戶指,其業主濫收電費,每度電收費高達3元。

中西區區議員黃永志指出,政府一直無規管好劏房問題,導致現時劏房湧現,故認為規管租金是政府責任,擔心若無起始租金,業主會趁落實租管前加租。

遇火警後才知滅火桶過期

另一劏房戶張先生曾住在三無大廈的劏房。他憶述,有一日留意到天花有煙滲出,之後才發現鄰居的單位著火,走廊已彌漫黑煙。張先生見狀後,打算到樓梯間取出滅火桶救火,惟拿上手後才發現「輕飄飄」,「原來過期,過咗成兩年」,最後只能急急逃生。

「民間監察政府推行租管陣線」批評,雖然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及運房局曾提出頒佈單位分間指引,以協助業主了解建築物和消防安全規定,但當中並無法律效力,變相業主有權不跟隨。

應制訂牌照制度

中大地理及資源管理學系教授伍美琴今日亦有出席諮詢會。她表示,香港劏房較難受規管,相反,其他地方的做法卻大有不同,例如英格蘭多戶佔住房屋,必須向當局申領牌照;新西蘭、紐約等在出租房屋時,亦受法例規管。而參考愛爾蘭都柏林的租務管制,若租客或業主出現糾紛,可轉交予屬於公共機構的住宅租賃委員會處理。

伍美琴建議,政府應就劏房立法或制訂牌照制度,以保障符合居住環境的最低標準,又倡仿效愛爾蘭都柏林成立住宅租賃委員會,以規管租賃行業,並及時解決雙方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