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初選案|指湯家驊等曾指看不到初選有不妥 鍾錦麟求保釋被拒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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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辭去區議員職務的鍾錦麟,因涉泛民47人「35+初選」案被還柙,他早前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被拒,法官杜麗冰今(3日)下判辭解釋理據,指鍾曾強調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亦曾稱看不到舉辦初選有不妥,惟律政司卻指鍾為初選眾籌,但其眾籌的方式卻與典形洗黑錢運作模式相似。杜官最終決定不許鍾保釋。

湯家驊等曾指看不到初選有不妥

法官在判辭引述鍾錦麟的律師的陳詞,指鍾曾是民主動力的副召集人,曾協調候選人和招募義工,當時數名立法會議員,及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均指,看不到舉辦初選有不妥之處。

鍾錦麟的律師陳辭指,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圖)曾說看不到初選有不妥。(資料圖片)

鍾已退出所屬政黨

鍾的律師又指,民主動力已於本年2月解散,鍾本人亦退出他原本所屬的政黨新民主同盟,因此不會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若他獲得保釋,將會花更多時間陪伴初生女兒。

曾呼籲公眾捐款辦初選

律政司的代表卻反駁稱,鍾在民主動力擔任重要角色,曾呼籲公眾捐款以舉辦初選。鍾在Facebook[帖文提供籌款的戶口,籌款所得的款項最終會轉帳至民主動力的戶口。律政司認為,這是典形洗黑錢的運作模式,以避過警方追查。

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認為沒有足夠理由相信若鍾獲得保釋,不會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因此拒絕其保釋申請。

案件編號:HCCP137/2021

47名被告中多人已宣布退出政壇,或辭去區議員職務或所屬政黨。(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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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獲准保釋的被告及其保釋條件。(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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