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師稱為引妻注意非禮10歲女兒 官斥獸行兼明顯無悔意 囚40個月

撰文:陳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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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廚師前年涉迫10歲女兒跪地舔私處及伸手摸女兒私處等,妻子發現女兒內褲有不尋常分泌物揭發事件。廚師稱,因與妻子感情不好,才摸女兒私處引起妻子注意。他早前承認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䙝行為、非禮等5罪。今(9日)於西九龍法院被判刑,法官批評他利用父親地位侵犯女兒,其獸行對X帶來無法磨滅的烙印,他更沒有悔意,委過於人,判被告入獄3年4個月。

41歲的被告涉於半年內多次非禮10歲女兒X,他原被控8項控罪,他承認2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1項煽惑16歲以下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及2項非禮罪,另3項控罪存檔法庭。

要求女兒舔其私處

案情指,2018年X的母懷疑被告有外遇,二人關係變差。2019年7月1日至31日期間,被告叫X入房,他脫下褲子要求X蹲下舔其私處,被告按X頭部向他的私處及再作要求。事後他再兩度要求X舔其私處,其中一次被告藉詞教X做功課着她進房跪下,X母卻說X可自行做功課;而另一次X母不在場,她擔心不跟從會被體罰。

母見女兒內褲分泌物揭發事件

2019年11月13日,被告趁X母外出時,向X播放性交片段,被告摸X的私處並以手指侵犯X,X感到痛楚,遂假裝肚痛離開,在廁所內飲泣。被告3天後再趁X母外出時撫摸X的私處。X母發現X的內褲有啡色分泌物,追問下揭發事件。

事主拒作創傷報告

法官練錦鴻批評被告違反誠信及社會道德,X的母親為了保護女兒,拒絕讓X再述案發經過以索取創傷報告作證,但他認為被告本身行為可恥。法庭須保護弱勢社群,以防止其他人干犯類似罪行,反映對行為的不恥,以及紓緩X和X母所受的屈辱。

斥被告獸行令女兒留下不可磨滅陰影

練官表示,X因為被告年紀及輩分羞於表達事件,令罪行難以破滅,被告利用父親地位侵犯女兒,其獸行對X帶來無法磨滅的烙印,亦令X母焦慮羞愧,本案屬於長期欺凌。索取心理、精神及感化報告後,練官指被告沒有病理因素犯案,他沒有明顯悔意,更委過於人,暗示女兒因妻子而報案,及犯罪是因為受妻子影響。

無案底非有效求情理由

練官稱,被告不認為自己犯法有極大不當之處,他不能解釋為何犯罪。練官續指,被告無案底並非有效求情理由,唯一減刑理由為他認罪,他就每項控罪以監禁5年為量刑起點,因認罪扣減刑期後,判囚3年4個月,同期執行。

案件編號:DCCC96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