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藏波子及索帶參與理大圍城 設計師暴動罪成 還柙候判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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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1月警方連日封鎖理工大學,引發大批示威者於11月18日在紅磡一帶聚集,試圖營救理大示威者。當晚警方在清場時拘捕多人,其中一名29歲產品設計師涉參與暴動,並管有波子及膠索帶,案件早前審結,今(15日)在區院裁決。法官指,不接納被告稱到理大只為見證歷史,以及只因為需要照顧貓兒才會有波子、索帶等物品的辯解,直言當日示威持續良久,現場有路牌、鐵欄等被索帶綁起作路障,被告攜有涉案物品、帶有防護裝備身處現場必然是參與暴動,故裁定被告罪成。案件押後至7月19日判刑,期間被告需要還押懲教署看管。

被告雷爍鏗(29歲)被控一項暴動罪和一項管有物品意圖作非法用途罪,指他於前年11月18日,在九龍紅磡蕪湖街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一起參與暴動,以及管有26粒波子及100條膠索帶。

指被告帶有防禦裝備 顯然參與暴動

法官姚勳智裁決時指,根據控方案情,案發當晚有超過100名示威者在紅磡蕪湖街聚集並與警方防線對峙,其中示威者曾用強光、汽油彈和磚頭等襲擊警方,又用傘陣作防禦。警方最終在當晚11時清場,並拘捕正在逃跑但跌倒的被告。

審訊時被告指自己為理大舊生,只是想到場見證衝突和解,不料丟失手機,在尋找過程中被捕。唯姚官明言不接納說法,稱被告庭上描述現場的情況、自己與示威者的距離等均與現場片段不符,並指當日現場的對峙已經持續一段時間,被告被捕時身處其中,更帶有防禦裝備,顯然當時是參與暴動。

2019年11月理大圍城情況。(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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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不接納被告稱波子是貓兒玩具 指現場有波子阻擋警方推進

姚官續指,雖然被告辯解稱管有的索帶是將鐵網綁在窗花上保護家中貓兒,波子亦只是供貓兒玩耍的玩具,但姚官指被告於案發當日將這些物品帶到示威現場,事後又辯稱不知道管有這些物品,加上考慮案發現場有鐵欄及路牌被索帶綁起,路上亦有波子等阻擋警方推進,故拒絕接納被告的辯解,裁定被告兩項罪名成立。

案件押後至7月19日作求情和判刑,以便替被告索取背景被告,期間被告需要還押看管。

案件編號:DCCC 43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