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會大學|政府周五刊憲公開大學9月1日改名 指助大灣區設校發展

撰文:鍾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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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開大學於去年12月選定要改名為「香港都會大學」,冀令學校將來發展空間較大,不會因校名受限。就此,教育局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把現時《公大條例》中的名稱公開大學改為都會大學,其餘條文內容不變,將於本周五 (18日)刊登憲報,並建議條例草案可以在今年9月1日生效,配合新學年開始。

教育局建議公開大學於9月1日新學年起改名為「香港都會大學」。(資料圖片)

教育局:公大已發展成綜合型大學

公大前身為香港公開進修學院,當時主要為已投身勞動市場的中學畢業生,以遙距模式提供進修機會。教育局提交到立法會的文件指出,公大發展迅速,已由專注開辦遙距課程的院校發展成全面的綜合型大學,但仍有不少人因其校名,而對其定位有誤解,會影公大未來發展。

文件指,公大的工作小組認為,舊名會令部分大學學者未具成熟學術研究基礎,窒礙學術發展及交流,而家長或教師亦有誤解而不鼓勵學生報讀,亦令學生求職有負面影響,更可能令公大錯失捐款及贊助的機會。

公開大學改名初選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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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肇慶設立分校

公大於去年最後選定香港都會大學作為新校名,文件指,校董會認為新名稱中性,亦能反映公大作為香港國際大都會的一部分,更指出內地的「公開大學」一般只提供遙距課程,新名有助公大及擬在肇慶設立的分校在大灣區的發展。

教育局表示,理解及尊重公大的決定,故建議修訂《公大條例》,重新命名公大,故會在本月18日刊憲,並在23日(下周三)於立法會進行首讀和開始二讀辯論。教育局建議條例草案於今年9月1日生效,以配合新學年開始,並避免影響公大的招生及行政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