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娃涉遭兩男3度強姦 辯方指事主言行大膽 剛相識問最喜愛女優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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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少女疑在酒醉下遭兩男3度強姦案續審,辯方律師今(13日)盤問女事主時指女事主言論大膽,與首被告透過社交軟件剛相識,便向首被告發避孕套符號,又說:「洗唔洗送個飛機杯畀你?」更問首被告最喜愛女優是誰。女事主解釋因想為朋友的性用品店宣傳才提及那些話題,又稱其話題不涉及要進行性行為。但她在律師追問下,承認有向男友撒謊趁機結識其他男性朋友。

剛相識向被告發避孕套符號

事主X在辯方提問下,承認透過社交軟件Zenly認識首被告王子健(24歲)。律師指當初是X向首被告發避孕套符號展開對話,又說:「記得用。」首被告當時回應:「無機會用。」X便說:「洗唔洗送個飛機杯畀你?」X同意曾有這些對話,但記憶中在此之前仍有其他對話,亦不記得曾發避孕套符號。

首被告王子健的律師指出,女事主與王剛相識,便問王最愛的女優是誰。(朱棨新攝)

X解釋想為朋友性用品店宣傳

辯方續指,X後來又問:「你鍾意邊個女優」,首被告回答:「三上」,反問X「咁我咪要送番枝按摩棒畀你。」X在後來的對話提到她有朋友開成人用品店,怕首被告「唔識揀」。律師問X怎會對陌生男子如此大膽談性話題,X解釋因她想幫朋友宣傳其性用品店,又認為話題不涉及要進行性行為,只是關於送禮。

叫首被告請喝酒附心心圖

辯方又指出,雙方的對話顯示,X曾邀約首被告打麻雀,亦曾叫首被告請她喝酒,更發送「心心圖」。當時在酒吧工作的X解釋,公司經理要員工叫客人到酒吧請員工喝酒,從而吸引人光顧,「心心圖」是經理指示她傳送的。

辯方又謂,當首被告向X傳訊息「返大陸嗎」,X回道:「親戚嚟,不了不了。」律師問X所指的「親戚」是否指她月經來潮,X即澄清當天真的有親戚到她家中聚餐。

向男友撒謊趁機結識其他男性

X在盤問下承認事發當晚,向男友謊稱與友人「阿Bu」的朋友外出,而她說謊是為了趁機結識男姓朋友。

兩名被告:王子健(24歲,地盤工人)和陳之寧(23歲,文員)。兩人各被控1項強姦罪,指他們於2019年8月19日,在灣仔海外信託銀行大廈某層強姦案發時18歲的X。首被告另被控1項強姦罪,指他於同日在灣仔立興大廈百佳酒店強姦X。

案件編號:HCCC14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