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台主持「傑斯」涉煽動及洗黑錢 控方要求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

撰文:陳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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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台D100主持「傑斯」(原名尹耀昇)涉去年在網上發表煽動言論,被控煽動及洗黑錢等罪,案件今(20日)於區域法院再提訊,控方要求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辯方表示保留反對權利,法官要求辯方在14天,以內書面通知法庭會否作反對的決定,案件押後至10月12日再訊。

被告尹耀昇(52歲,網台主持),被控4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以及1項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為首4項控罪的交替控罪。控罪指,他於2020年2月8日至11月21日期間,與其他人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主持、製作、發布和上載網上節目,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國及香港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市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使改變其他在港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司法、民間的不滿或離叛;加深不同階層民間的惡感及敵意;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女被壬利寶麗。(陳家怡攝)

尹另被控3項洗黑錢罪,指他於同年2月22日至11月30日期間,處理他在上海商業銀行的3個帳戶內,相信是從可公訴罪行得益的財產,涉及約231萬港元及5.6萬美元。尹耀昇和利寶麗(51歲,保險從業員)另涉2項洗黑錢罪,於同年3月2日至11月30日期間,處理聯名戶口內共約828萬港元。

控方指案件涉及煽動罪,或危害國家安全,申請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辯方表示就本案是否由指定法官審理保留反對權利,法官胡雅文表示這令法庭難以安排提訊,辯方稱昨日才收到控方相關文件,需時索取指示。二人亦需要申請法援,及處理16盒文件資料,辯方亦得悉控方有更多證據。胡官遂接納辯方建議,若辯方反對則需在14天內書面通知法庭。案件押後於10月12日再提訊,期間傑斯須還押,女助手繼續以原有條件保釋。散庭時旁聽人士叫「加油傑斯」,他在胸前握拳及揮手示意。

案件編號:DCCC 61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