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涉交銀行戶口予他人 處理犯罪得益53萬 認2洗黑錢罪候判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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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警疑因需要錢,先後把兩個銀行戶口資料交給一名男子,該戶口後來被用作處理53萬海外電郵騙案的犯罪得益,被控兩項洗黑錢罪。她原本否認控罪,並定於今天(28日)在觀塘法院開審,但被告突改為認罪。裁判官把案押後至今年10月6日聽取其求情及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柙候判。

被告區嘉曼(46歲)被控於2019年10月15日與2020年2月18日期間,在香港與男子「Mercel」串謀,知道一筆逾15.6萬港元款項中,可能涉可公訴罪行的得益,但仍處理該筆財產。

她另被控於2019年12月12日與2020年2月18日之間,與「Mercel」處理逾37.4萬港元涉可公訴罪行的得益,但仍處理上述財產。

被告曾透露需要錢

案情指,2019年10月,被告與「Mercel」傾談時透露她需要錢,Mercel稱可帶她做生意。被告其後把她在中國銀行戶口的資料,及她的身份證號碼等傳給Mercel。同年11月20日,一間美國公司將約15.6萬港元匯至被告於中銀的戶口。被告亦有按Mercel指示,在中國銀行櫃位提取15.64萬港元。被告之後收到Mercel給她1.1萬元報酬。

再借錢被要求開新戶口

2019年12月9日,被告再向Mercel借錢,Mercel建議她在南洋商業銀行開戶口。被告開戶後把網上銀行密碼、用戶姓名等資料告知Mercel。Mercel後來通知被告將一筆款項匯到她的戶口,並向被告說:「OK 10%。」另外,於2020年1月31日,一間秘魯的公司又匯約37.4萬港元至被告在南洋商業銀行的戶口,被告提走了33.5萬港元,並把錢交多Mercel。

被告在被捕後向警員稱,她不知道Mercel的全名,只能提供他的電話號碼,又否認知道有公司匯錢到她於中國銀行的戶口。

案件編號:KTCC 2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