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招聘|下月招政務主任AO等職位 綜合招聘考試周六起可申請

撰文:鄭秋玲
出版:更新:

政府今日(6日)公布將於下月展開新一輪招聘,包括政務主任、二級行政主任、二級助理勞工事務主任、二級助理貿易主任、二級管理參議主任及二級運輸主任。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會在香港及暫定於北京及六個海外城市舉行,在香港將由8月7日至20日下午5時接受申請,暫定10月2日及9日舉行。

應徵需《基本法》測試及格

2021-22年度政務主任、二級行政主任、二級助理勞工事務主任、二級助理貿易主任、二級管理參議主任及二級運輸主任職位的招聘詳情,將於9月另作公布。不過,有關職位的申請者必須具備以下成績,方符合相關的入職條件:

(一) 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的二級或同等成績;
(二) 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的及格成績;及
(三) 《基本法》測試(學位或專業程度職系)的及格成績。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所有由2021年8月6日起刊登的公務員招聘,在《基本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

綜合招聘考試10月2日及9日舉行

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在滿分100分中取得53分或以上(即在15題中答對8題或以上),會被視為取得《基本法》測試的及格成績。此外,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成績會佔其整體表現評分的一個適當比重。

在香港的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會由8月7日至20日下午5時接受申請,暫定10月2日及9日舉行,或如有需要於10月內的其他日期。至於在北京及六個海外城市包括暫定倫敦、三藩市、紐約、多倫多、溫哥華及悉尼,舉行的有關考試,申請時間待稍後公布,料12月4日開考。

有關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的詳情及相關網上申請系統,將於申請時間內上載至公務員事務局網頁。公務員事務局會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的疫情發展,在有需要的情況下調整安排,在海外舉行的考試會按當地防疫法規進行,有可能因應疫情延期或取消。

任何人士於稍後申請有關職位時,不會被自動安排參加上述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因此有意應聘或尚未具備所需成績,應在上述申請時間內報考。

▼7月8日起,「疫苗氣泡」框架下大致維持社交距離措施▼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