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市場廣場稻成小館醉雞驗出沙門氏菌 食安中心指示即時停售

撰文:歐陽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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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今日(18日)公布,早前跟進一宗食物投訴時,於屯門市廣場一期2162-2172餐廳抽取醉雞樣本。結果顯示,樣本超過《食品微生物含量指引》的規定,即在25克即食食物樣本中,不得檢出沙門氏菌的準則,現時中心正跟進事件。根據屯門市廣場網站顯示,該食肆為稻成小館。

食安中心指,在跟進一宗食物投訴時,於屯門市廣場一期稻成小館醉雞樣本中,檢出沙門氏菌。(屯門市場廣場網站圖片)

食安中心︰已派員巡查該食肆

食安中心發言人指,在跟進一宗食物投訴時,從屯門市廣場一期2162-2172,抽取醉雞樣本進行檢測。結果顯示,在25克食物樣本中含沙門氏菌,超過《食品微生物含量指引》的規定,在25克即食食物樣本中,不得檢出沙門氏菌的準則。

食安中心指,已知會涉事食肆不合格的化驗結果,即時指示停止出售相關食品,並已派員巡查該食肆,向負責人和員工提供食物安全和衞生教育,以及要求檢視和改善生產流程及進行徹底清潔和消毒。

食安中心續指,會繼續跟進事件及採取適當行動,以保障食物安全和市民健康。

感染沙門氏菌可引致發燒及腸胃不適

食安中心提醒,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第54條的規定,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不論進口或本地生產,必須適合供人食用。若觸犯有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食安中心發言人指,感染沙門氏菌可引致發燒及腸胃不適,例如嘔吐、肚痛及腹瀉等。發言人又指,沙門氏菌對嬰幼兒、長者及免疫系統較弱的人,可能會有較嚴重的影響,甚至可引致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