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嘉科工程顧問前首席工程師 涉以假報告詐騙三政府部門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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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昨日(23日)落案起訴政府工程顧問公司前首席工程師,控告他涉嫌就三個防治山泥傾瀉項目,串謀使用數份虛假獨立審核證書及一份虛假生態評估報告,以詐騙三個政府部門,包括土木工程拓展署、路政署及漁農自然護理署,涉五項串謀使用虛假文書罪名。被告獲廉署准予保釋,並將於明日(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被告黃嘉進(45歲),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前首席工程師,被控五項串謀使用虛假文書罪名,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3及159A條。廉署表示,早前接獲由土木工程拓展署及路政署轉介的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廉署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

涉事工程公司獲委聘評估百個人造斜坡

嘉科自2010年起,獲土木工程拓展署及路政署委聘,為三個長遠防治山泥傾瀉項目擔任顧問。嘉科需為每個項目勘察,評估約100至300個人造斜坡,及約20個天然山坡狀況,並擬備相關鞏固及風險緩減工程設計,以及監察各合約承建商的建造工程。

嘉科須就上述項目的鞏固及風險緩減工程設計,向兩政府部門提交附有獨立審核證書的報告。由獨立審核工程師批核的獨立審核證書,須核證嘉科的設計是否符合公眾安全,及有否潛在山泥傾瀉危險。嘉科亦須就其中一個土木工程拓展署項目,向漁農自然護理署提交一份生態評估報告,確認擬進行土地勘察工程的範圍內,對任何具重要保育價值物種的影響。

被告於案發時是嘉科的首席工程師,負責處理上述土木工程拓展署及路政署項目的日常執行及管理工作,包括向有關部門提交報告。

3年間多次與下屬串謀使用虛假文件

其中四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5年3月1日至2018年7月11日期間,知道或相信11張看來是由一名獨立審核工程師簽署的獨立審核證書屬虛假,而與4名下屬串謀使用該等文書,意圖誘使土木工程拓展署及路政署職員接受為真文書,並因此而作出或不作某些行為,以致對該兩個政府部門或其他人不利。

餘下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5年9月18日至23日期間,知道或相信一份看來是由一間生態顧問公司發出的生態評估報告屬虛假,而與上述其中一名下屬串謀使用該文書,意圖誘使漁護署職員接受,並因此而作出或不作某些行為,以致對漁護署或其他人不利。

上述三個政府部門及其他相關公司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