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簡化註冊審批流程 助本港註冊傳統外用中成藥入大灣區

撰文:楊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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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今(27)日發布關於簡化在香港註冊傳統外用中成藥註冊審批流程的公告。經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批准註冊而在香港使用五年以上的傳統外用中成藥的註冊持有人,可透過簡化流程,向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交註冊申請,成功獲審批後可在大灣區銷售。本港食物及衞生局表示歡迎安排,會積極向香港中成藥業界推廣有關措施。

特區政府一直與內地有關當局保持緊密聯繫,跟進落實多項有利大灣區中醫藥發展的措施。

此前,內地和香港在規管中藥產品方面實行不同的註冊制度,申請人須按兩地的註冊要求分別提交中成藥註冊申請並獲得註冊後,方可在該地銷售。今天公布的安排能便利香港中成藥製造商開拓市場,長遠亦能為香港中成藥『走出去』創造優良條件。食衞局局長陳肇始教授表示:「特區政府十分歡迎有關措施的正式實施,並感謝中央政府及廣東省有關當局一直以來對香港中醫藥發展的大力支持。特區政府」

大灣區中醫藥發展之香港機遇

為推進大灣區中醫藥發展,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於2020年9月印發《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高地建設方案(2020-2025年)》,當中與香港相關的主要措施包括:以香港發展首家中醫醫院為契機,成立大灣區中醫醫療聯合體和中醫醫院集群;推動香港中醫師在內地公立醫療機構執業;充分發揮香港中藥檢測中心的優勢,發展成中藥檢測和質量控制科研的國際中心;及簡化香港註冊外用中成藥在大灣區的註冊審批流程等。與此同時,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11月公布《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委託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開展簡化香港註冊外用中成藥的進口註冊流程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