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單幢樓保安清潔工有限 物管業憂難確保住戶守法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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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多年的垃圾徵費終落實,政府將提供以18個月為基礎的準備期,之後經立法會同意再擬定正式生效日期,日後市民必須購買指定垃圾袋棄置垃圾。香港物業管理聯會會長李偉宗今日(30日)在電台節目中指,部分單幢樓僅得一名保安員駐守,甚至沒有夜更保安員,難以監管居民棄置垃圾,而過去有住戶將雜物或垃圾棄置梯間,即使清潔工或保安嘗試找出物主,但很多時無人承認,擔心日後清潔工及保安員工作量將增加。

垃圾徵費落實後,市民必須購買指定垃圾袋棄置垃圾。 (資料圖片)

憂增加清潔工及保安員工作量

李偉宗表示,有單幢樓只得一個保安員駐守,在最低工資實施後,有大廈甚至沒有聘用夜更保安員,故擔心日後難以監管。李又指,現時若遇上隨意棄置的大型傢俬或雜物,清潔工或保安都會嘗試找出物主,但很時候沒有住戶會承認。他亦說,不知道日後如何執法,除了擔心會加重清潔工或保安員的工作量外,又指現時的民事索償程序繁複。

雜物棄梯間難尋物主 如何執法未清晰

李偉宗表示,過去有住戶曾將雜物或垃圾放在梯間,若找不到物主,最終要法團或管理公司自費清理,成本雖然最終由住戶支付,但要各住戶一起攤分。

他說,過去曾與環保署接觸,署方稱或會資助在公眾地方安裝閉路電視,又稱當遇到違例情況可通知署方執法,但他說:「投訴佢(執法人員)就黎,但好多時佢嚟到後已經處理咗件事,相信過程幾晒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