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黃錦星承諾加強支援配套 向綜援家庭每月發放津貼

撰文:林劍 高振東
出版:更新:

立法會今日(26日)三讀《2018年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草案》,並獲得通過。政府承諾加強社區回收支援、設至少18個月準備期,稍後才公布具體生效時間,並協助商界處理廚餘問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在表決後見記者,表示未來工作將充滿挑戰,承諾加強支援配套,計劃徵費實施後,每月向綜援家庭每人發放$10津貼。

被質疑只向市民「開刀」 黃錦星稱對生產商及企業同樣有行動

黃錦星指,多謝立法會三讀通過法案,特別多謝法案委員會的工作。他指,未來工作將充滿挑戰,但減廢減碳是未來必須做的工作,社會須同心協力。他表示,未來準備期內的工作工作主要包括三方面,包括善用時間培養移風易俗、加強支援和回收配套、加強推廣宣傳教育。

《香港01》記者問到,未來會否規管生產商和企業減少過度包裝、製造不必要的垃圾,而法例率先向市民「開刀」是否不公平,黃錦星回應指未來會與企業和生產商有更多溝通。他指,在條例通過之後可以推動各超級市場推出更多比較少包裝、可回收的商品予市民選擇,又指大部份商品的包裝其實也可以善用作其他用途甚至回收。他續指,條例目的是希望源頭減廢,亦相信可令各企業和生產商改變生產方式。

黃錦星亦強調當局已經考慮到基層市民的處境,在條例實施之後會向綜援家庭發放每個月的垃圾徵費津貼,而且市民亦都可以主動到各大社區回收中心「綠在區區」回收不同廢物去換取積分,積分最後可以換取一些實用的家庭用品和食品,這都是幫助到市民的生活。

政府中午發稿歡迎立法會通過草案,形容垃圾徵費經社會多年醞釀和討論,今日獲得立法會通過,標誌着香港的減廢新里程。發言人稱垃圾收費是國際間普遍採用的經濟手段,推動市民減廢外,更是帶動建立下游回收作業的火車頭,是邁向的「全民減廢、資源循環、零廢堆填」,以及發展循環經濟的重要一步。

發言人續指,政府會多管齊下,包括設立以18個月為基本安排的準備期;投放資源加強社區減廢回收;推行公眾教育和宣傳,並設立綠展隊深入社區提供支援;而採用風險為本的適度執法是計劃的後盾。

政府會繼續與立法會議員及持份者就落實垃圾收費的各項準備工作保持緊密溝通,歡迎他們就各項執行細節提出意見和建議,包括如何在垃圾收費實施初期向住宅住戶派發指定垃圾袋、陸續安排免費收集餐飲業界廚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