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案|多一女生被控串謀恐怖活動罪 案押後12月訊全部還押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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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光城者」被指策劃在不同地點放置爆炸品TATP,警方國安處於7月拘捕多人。其中5男1女早前分兩案被控以《港區國安法》的「串謀恐怖活動罪」,案件今(1日)在西九龍法院再訊。另涉同事被捕的一名女學生,今亦被正式落案起訴同一控罪。總裁判官羅德泉批准將三宗案件案件押後至12月17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所有被告還押候訊。

控方表示暫無合併申請,眾被告亦暫毋須答辯,申請押後案件,以待警方檢驗案發現場逾百個指紋、化驗現場檢取的化學品及調查各被告之間的通訊紀錄。首案的17歲何姓中三學生、15歲陳姓中三學生和新案女被告蘇穎貞均有保釋申請,惟同遭羅官拒絕。

首案三名被告依次為17歲何姓中三男學生、歐文(19歲,中四男學生)和15歲陳姓中三男學生;次案被告依次為郭文希(18歲,中六女學生)、陳凱亮(24歲,男司機)及15歲中四男生;新案被告為蘇穎貞(18歲,中五女學生)。

全被控一項串謀恐怖活動罡

他們分別被控一項串謀恐怖活動罪,控罪指他們於本年6月6日至7月5日,在香港與其他人串謀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組織、策劃、實施、參與實施或者威脅實施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爆炸、縱火、破壞交通工具或交通設施、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健康或者安全。

案件編號:WKCC2680/2021、WKCC2768/2021、WKCC348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