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修例禁犯國安法者任社工 社總指所涉範圍闊:但無得擔心

撰文:黃詠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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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去年起實施,至今多名社工涉違《港區國安法》被捕。綜合業界及政府最新風聲,政府計劃今年內修訂《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禁止干犯國安法而被定罪人士擔任社工。社會工作者總工會外務副會長張志偉指,業界早聽聞相關消息,包括在註冊條例附件二,加入國安法成拒絕註冊罪行,但他直言附件二中原有罪行如性罪行及謀殺等性質,與國安法是兩碼子的事,加上國安法範圍較闊,除現職社工,亦影響到現就讀社工系的學生:「政府點都會做,無得擔心。」勞福局回覆指,正審視該條例相關規定及實施情況,以便政府履行《港區國安法》下的職責。

港區國安法自去年起實施,有指政府擬修訂《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禁止干犯國安法罪行者擔任社工。(資料圖片/羅國輝攝)

社工註冊局一名成員反對 定罪者即無法續牌

目前《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附件二中,列明多項不能擔任社工的罪行,包括虐待兒童、亂倫、強姦、謀殺等,如干犯了相關罪行,只有在社工註冊局「所有成員」同意下,才可獲註冊成社會工作者。張志偉說,若政府修例,國安法定罪者必然無法續牌或註冊,「基本上無可能,註冊局一個人反對就唔得」。

社總外務副會長張志偉認為業界「無得擔心」,如政府決定要做,是事在必行。(資料圖片)

業界料規管陸續有來 下一步或要求社工宣誓效忠

社總外務副會長張志偉表示,早聽聞政府有意將國安法罪行納入附件二中,認為原本列明的罪行如強姦、謀殺,設定時是為保障服務使用者,以免人身安全受嚴重威脅,但國安法罪行牽連甚廣,加上範疇闊,形容為兩碼子的事。

不過,張志偉認為,業界「無得擔心」,如政府決定要做就事在必行。不過,他憂慮國安法演繹闊,如社工協助個案表達對政府及政策不滿、有社工為反修例事件檢控人士提供協助,或者申請國際組織資金推行服務,是否都會違法。

張說,維護社會公義是社工工作一部分,有同工或擔心修例對行業的影響,令到更多人手離開亦不出為奇,且預計除了修例,政府亦會研究社福界宣誓,以加強對業界的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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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亦擬修改《職工會條例》禁犯國安法人士任工會理事

除了修訂《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禁止干犯國安法罪行者擔任社工,亦有指政府擬修訂《職工會條例》,如工會理事違反國安法,亦會被取消資格。

本身是註冊社工的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強表示,社工註冊局有既定機制包括紀律聆訊,處理社工違法等紀律事宜,他認為可再進一步就修例作出討論。

2020年7月1日,港區國安法正式在港實施,特首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開記者會講解。(高仲明攝)

勞福局認審視社工註冊條例 履行政府國安法下的職責

勞福局回覆指,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九及第十條,政府有職責採取必要措施,對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網絡等加強宣傳、指導、監督和管理,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和防範恐怖活動的工作,並開展國家安全教育,提高市民的國家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

該局指,《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賦權社會工作者註冊局訂定和檢討社會工作者的註冊資格標準、擬訂和審批《工作守則》、管理註冊制度及處理紀律事宜,包括決定曾被裁定干犯刑事罪行的人士能否註冊為社會工作者,目前正審視該《條例》的相關規定及實施情況,以便履行政府在《香港國安法》下的職責。

另外,勞福局稱「社會團體」包括根據《職工會條例》登記的職工會,勞工處將配合政府整體的策略和工作,擬定相應的措施,促進職工會理事及職員對國家安全概念及相關規定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