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芬名酒店前工程師 涉串謀承辦商獲非法回佣47萬元

撰文:孔繁栩
出版:更新:

廉政公署今日(23日)落案起訴灣仔芬名酒店一名前工程師,涉嫌串謀工程承辦商,收受共逾47萬元非法回佣,以聘用及協助該公司完成酒店多項總值約230萬元的工程項目。

廉政公署今日(23日)落案起訴芬名酒店一名前工程師,涉嫌串謀從一個工程承辦商收受非法回佣。(資料圖片)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並落案起訴芬名酒店前工程師黃天龍(44歲)。黃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涉及39項工程總值230萬元

被告於案發時於灣仔芬名酒店任職工程師,負責監督酒店所有工程及維修項目。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7年12月8日至2019年10月31日期間,與一名工程承辦商董事兼股東串謀,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從對方接受回佣,即工程承辦商受芬名酒店聘用,進行工程項目的部分利潤,作為聘用及協助有關工程承辦商完成芬名酒店的工程的誘因或報酬。

廉署調查顯示,事件涉及芬名酒店及酒店餐廳的39項工程,包括空調、防火及照明等工程,相關項目合約總值共約230萬元,涉及非法回佣共逾47萬元。被告獲廉署准予保釋,並將於下周二(2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芬名酒店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