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委會選舉|廉署接至少5宗投訴 調配人手查網絡「投白票」言論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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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屆選舉委員會換屆選舉將於下周日(19日)舉行,是香港落實「完善選舉制度」後首場選舉,今屆選委會選舉有新增界別,部份候選人及選民都是首次參與選委會選舉。

廉政公署表示,已為200個團體舉行超過130場簡介會,截至本月初,收到5宗選舉投票。廉潔選舉事務統籌趙汝達提醒,新修訂的選舉條例禁止市民公開煽動「投白票」,廉署已調配人手留意網絡言論,如有需要會求要網站刪除涉嫌違法文章。

廉政公署宣傳廉潔選舉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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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辦逾130場選舉簡介會 提三大範疇

廉政公署廉潔選舉事務統籌趙汝達指出,在完善選舉制度後選委會新增不同團體、界別及成員,廉署採用「全覆蓋」宣傳教育活動策略,在5月至8月期間,為超過200個團體舉行逾130場簡介會,解釋《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內容,當中主要有三大範疇,包括切勿發布候選人虛假資訊、必須申報任何招致選舉開支款項、及留意選舉廣告的開支。

支持者自製宣傳品需獲授權

趙汝達提醒,支持者若為候選人製作海報、廣告,都會計算入選舉開支,根據條例,任何人要招致選舉開支,必須要得到候選人授權作為選舉開支代理人,否則即屬違法;至於在網上轉載候選人的廣告、在帖文下留言讚好,若只涉及電費及上網費用,則毋須取得授權。

廉政公署廉潔選舉事務統籌趙汝達稱廉署採用「全覆蓋」宣傳教育活動策略,已為超過200個團體舉行逾130場簡介會。(孔繁栩攝)

提醒選舉前後辦活動 切勿瓜田李下

每逢選舉公眾都特別關注「食飯飲茶,歌舞表演」等活動,趙汝達強調,選舉前後是敏感時期,候選人要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猜疑,在舉辦任何活動時都要審慎考慮公眾觀感,切勿瓜田李下,如果活動目的是誘使他人投票予某候選人,即屬賄選,收受利益的市民亦屬違法。

截至9月初,廉署共收到5宗與選委會選舉相關投訴,當中4宗屬可追查,涉及公眾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或無效票,及發布候選人虛假資訊等,另外截至今年8月,收到70宗相關查詢,包括選舉前能否如常舉辦地區活動、向街坊派發小禮物、提供免費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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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社交媒體或網站刪除「投白票」言論

新修訂選舉條例下,禁止任何人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廢票。趙指出,廉署執行處、防止貪污處及社區關係處已增加人手,經內部調配後在執法及宣傳方面「做到最好」,廉署會特別留意網絡上言論,如有需要會採取預防及介入措施,主動調查是否涉及違法行為,廉署亦可要求社交媒體或網站刪除涉嫌違法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