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女同志群組識女子 相約玩SM時涉強姦 事主始問:乜你男人嚟

撰文:朱棨新
出版:更新:

無業男涉在女同性戀者論壇的應用程式結識一名女同志,對方一直以為他是女性,又以「姐姐」稱呼他。兩人更相約到酒店進行性虐待(SM)遊戲,期間無業男鞭打女同志屁股及向她滴蠟,期間更涉把陽具插入女方的私處,女方發現「姐姐」是男兒身後即離開並報警。無業男被捕後稱他從沒有告訴對方性別,又稱用下體磨事主時「入咗去」。他否認強姦和非禮,案件今(27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被告曾子豪,30歲,被控1項強姦和1項非禮罪,控罪指被告於2020年2月27日,在觀塘悅品海景酒店一房間內,強姦和非禮女事主X。X於案發時約20多歲。

事主稱被告為「姐姐」

控方讀出開案陳詞,被告於2019年11月21日,經女同志論壇「Butterfly」的應用程式,聯絡X。當時被告的用戶名為「Jan」,在性取向一欄填上「TB」。被告曾問X:「想搵個點既人?」X回應:「A girl who cares for me(一個關心我的女孩)。」X之後稱呼被告為「姐姐」。被告翌年亦在女同志交友的應用程式「HER」,和X私訊。

被告曾子豪涉在網上女同志論壇認識女子X後,約X到酒店並非禮及強姦她。(朱棨新攝)

兩人曾討論性虐話題

被告及後在WhatsApp稱,在一個名為「btf Deep Secret Members」的Telegram群組中見到X。由於該群組主要討論性施虐和性受虐(SM),兩人亦開始討論該話題。被告提議進行SM,X表示有興趣。被告之後在Telegram提議到酒店,X同意。X又透露她只曾「Ons(一夜情)only」,對象都是女性。

曾鞭打及向X滴蠟

於2020年2月27日下午,被告和X到涉案酒店一房間。被告在房間內摸X的胸和指插對方的私處。被告又鞭打X的屁股並向她滴蠟。

惟被告在未有使用安全套下,把陽具插入X的下體。X感不妥並發現被告為男人。她推開被告數次,終成功把被告推開。X即離開酒店並和大學學長見面,把事件告知學長後同晚報警。

被告自行把500元存入X戶口

此外,被告亦在X離開酒店後,透過Telegram表示他要支付酒店費用。X則問:「我唔明。點解你要搵les既」,又問被告有否性病。被告最終把500元存到X的戶口。

被告穿著衣物替X沖涼

被告翌日被捕,他在警誡錄影會面稱,他與X在WhatsApp等聯絡時,都沒有提及他的性別。兩人案發時相約「玩SM」。被告曾用低溫蠟滴在X的屁股,和打對方的臉,之後他替X沖涼。過程中,被告沒有脫下衣物。

X曾問乜你男人嚟㗎

他們之後回到床上,被告脫下長褲,但仍穿著內褲,用陽具磨擦X的私處。被告指,其陽具「磨磨下就入咗去」。X推開被告時問:「乜你男人嚟㗎?」被告形容X當時的表情和態度是「即刻想走」,並最終離開。

案件編號:HCCC34/2021